正文 ○致字说

类别:子部 作者:宋·俞成 书名:萤雪丛说

    先儒解致字,往往不尽如“致中和,天地位”焉。郑康成云:致,行之至也,致乐以治心。又云:致深审也。《周易略例》,主心致一也。孔颖达云:致犹归也。《礼器》:礼也者,物之致也。郑云致之言至也,极也,其他诸经往往指为极尽之意。如丧致乎哀而止,见危致命,君子以致命遂志与,病则致其忧之类是也。此皆意有未尽,盖致有尽之意,有取与纳之意,如丧致乎哀而上,见危致命,谓之极尽可也。如致中和致知之类,则又有取之意焉。吾闻致师者,亦有取之意也,用致夫人。凡《春秋》以某事致,七十而致事,致为臣而归,则又有纳之意与尽之意。凡此皆难以一字通解也。今人谓招致者,亦有取意也。《檀弓》齐王姬之丧,当为告古毒反,声之误也。告下告上之辞,故误为父母之丧哭无时,使必知其反也,知当为如字之误也。言父母之丧号哭,思慕如欲父母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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