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事始 ○宋敏求家报状皆全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
能改斋漫录
熙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嫌其御殿视朝乃晦日,帝谓侍臣:“若当郊祀岁,奈何?”或言:“景佑三年十一月晦冬至,郊祀乃用十五日。”帝疑其不经。宋敏求奏:“当时以月晦祀天为非宜,移用十五日甲子,故诏书曰:‘月既肇于黄钟,日且临于甲子。’修吏者病于太质,删去诏文,遂无考据。臣家有其日报状,可以照验。”即取以进,帝称善。盖公家自祖宗朝至熙宁中,报状皆全故也。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能改斋漫录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能改斋漫录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