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辨误 ○束修义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
能改斋漫录
束修,其义不一。《论语》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前人多引《礼》:“男贽玉帛禽鸟,女贽榛栗枣修。”以为束修者,束脯也,用束脯以为贽尔。余按,杜恕《体论》曰:“束修之业,其上在于不言,其次莫如寡知。”又按,后汉《马援传注》云:“男子十五以上,谓之束修。”不可以“束修之问不出境”一概论也。《檀弓》云:“古之大夫,束修之问不出境。”乃知以束修为束脯者为非是。后汉杜诗荐伏湛曰:“自行束修,说无毁玷。”注:“自行束修,谓年十五以上。”《延笃传注》:“束修,谓束带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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