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辨误 ○使白水事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能改斋漫录

    前辈使白水事,例作一意,不可不辨。《鲁僖公二十四年•传》曰:“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此以色言。汉广都郡有白水县,此以地言。止是一意也。故潘安仁诗云:“白水过庭激,绿槐夹门植。”杜子美诗云:“黄云高未动,白水已扬波。”又云:“卷帘惟白水,隐几亦青山。”至许浑、孟郊则不然。许《赠王居士》云:“雨中耕白水,云外斫青山。”孟郊云:“种稻耕白水,负薪斫青山。”青山则止谓山之青,而白水在《魏田制》云:“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于此当作两字,即是两意,则非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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