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辨误 ○荷囊非芰荷之荷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
能改斋漫录
刘伟明《赠熊本待制诗》云:“西清寓直荷为橐,左蜀宣风绣作衣。”盖《南史•刘杳传》:“著紫荷橐。”事见《汉•张安世传》,持橐簪笔之意。而伟明乃以荷为芰荷之荷,何耶?欧阳文忠《回吴舍人启》云:“红药翻阶,直禁垣之清切;紫荷持橐,陪法从以雍容。”又《上胥偃启》曰:“白蟫素简以香生,兹焉辟恶;紫袷荷囊而备问,最近清光。”乃知误者非一人。然《隋书•乐志》:“尚书录令仆射吏部尚书,朝服缀紫荷,录令左仆射左荷,右仆射、吏部尚书右荷。” 此又何耶?姑俟博识者。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能改斋漫录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能改斋漫录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