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事实 ○无射大钟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
能改斋漫录
《魏收集》有《聘游赋》,其曰:“珍是淫器,无射高悬”者,人多不解。盖收仕东魏,尝聘萧梁,作此赋耳。按,《周语》:“景王二十三年,铸大钟,名无射,伶州鸠谏之而不听”者也。秦灭周,其钟徙于长安。历汉、魏、晋,常在长安。及刘裕灭姚泓,又移于江东。历宋、齐、梁、陈,其钟犹在,故收赋得而载之。及开皇九年,平陈,又迁于西京,置太常寺。至十五年,敕毁之。《隋志》不言其详,惟《高祖纪》云:“十一年春正月丁酉,以平陈所得古器,多为妖变,悉命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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