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事实 ○双赐笔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能改斋漫录

    杜子美诗云:“合分双赐笔。”按,《汉宫仪》:“尚书令仆丞郎,月给赤管大笔一双,篆题曰:比工作楷’。”○醉如泥

    后汉周泽,时人为之语曰:“生世不谐,作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按,《稗官小说》:“南海有虫,无骨,名曰泥。在水中则活,失水则醉,如一堆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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