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事实 ○扬雄反骚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能改斋漫录

    扬雄《反骚》云:“有周氏之婵嫣兮,或鼻祖于汾隅。”注:“鼻,始也。”余以为未尽其义。雄《方言》云:“兽之初生谓之鼻,人之初生谓之首也。梁、益谓鼻为初。”或谓始祖为鼻祖者,其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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