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事实 ○明窗尘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
能改斋漫录
李太白《草创大还赠柳官迪诗》云:“仿佛明窗尘,死灰同至寂。”按,古嵩子《述金液歌》云:“日魂月华二气真,含胎育子身甚神。变化欲终君自见,分明化作明窗尘。”注云:“状若明窗尘也。”《金液》盖本《金碧经》云:“神室者,丹之枢纽也,非世间五金。其丹如成,状若明窗尘。服之灌入三丹田中,即人身中三丹田是也。”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能改斋漫录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能改斋漫录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