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大横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璧 书名:罗氏识遗

    二《礼》灼龟之法:卜人占坼,汉文入立,卜兆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应劭注:龟文正横也,而横所以吉之义未详。按《占人贾氏疏》云:灼龟,灼其腹骨近足高处,占其坼兆,直向背为木,直下向之为水,斜向背为火,斜向下为金,横者为土。朱文公解《易》因谓:汉文兆得横,木得土也,所以吉。       


如果你对罗氏识遗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罗氏识遗》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