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送终不讳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璧 书名:罗氏识遗

    世俗殓葬,羽毛鳞介讳近之,嫌人物溷也。按古不然,《礼记》丧礼最备,《檀弓》曰:天子之棺重水兕革棺被之,埋厚三寸。郑玄注:以水牛、兕牛革为棺一重。孔氏疏云:以次而差,公棺去牛用兕,侯伯以下水兕,皆式二皮能湿,故在里近尸。《丧大记》:大夫里棺用元绿,用牛骨钻。说者谓以绘贴棺里,以牛骨或象骨钻钉之。曰君大夫士盖棺漆外,各施衽束。束者,谓束以牛皮。孔子之殓佩象环盖,古者天子诸侯死,含以珠玉,以实口也。《周礼》:互物蜃物,以共圹。郑玄注:以蚌蛤属为灰,置椁下御湿。《左传》:邾文公葬用蜃炭礼,熬用鱼腊或蚍蜉,皆不嫌人物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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