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五日生子,俗忌之,然不可一槩论也。姑书数事于此:田文以五月五日生,父命勿举,母私举之。文长,以实告之,启父曰:「不举五月子,何也?」父曰:「生及户损父。」文曰:「受命于天,岂命于户?若受命于户,何不高其户?谁能至其户耶!」父知其贤。后封孟尝君。俗以五月恶月,故忌。 【 苑史纪传】 王镇恶以五月五日生,家人欲弃之,其祖猛曰:「昔孟尝君以此日生,卒相齐。此儿必兴吾家,以镇恶名之。南史王凤亦以五月五日生者,父欲不举,曰:「俗语举此子,长及户则自害,否则害其父母。」其叔父曰:「昔田文以此日生,非不祥也。」遂举之。 【 西京杂记】 胡广以五月五日生,本姓黄,父母恶之,藏之葫芦弃之河流岸侧。居人收养,及长,有盛名,父母欲取之。广以为背其所生则害义,背其所养则忘恩 【 广以为背其所生则害义背其所养则忘恩 原无「背其所生则害义」七字。四库本于「广以为」下尚有「背其所生则害义」,宋朱胜非绀珠集、曾慥类说引殷芸小说所载胡广事,亦均有此七字,与四库本合,因据补。】 ,而无所归,托葫芦而生也,乃姓胡名广。后登三司,有中庸之号。 【 世说】 唐崔信明亦以五月五日正中时生,太史令占曰:「五月为火,火为离,为文采,日正中,文之盛也。」及长,博文强记,下笔成章,终秦川令。徽宗亦以五月五日生,以俗忌改作十月十日为天宁节。近世省吏翁应龙 【 省吏翁应龙 「吏」原作「史」,依前集「韩震施行」条例改。】 亦以五月五日生,后受极刑。屈原则以五月五日生,投汨罗江而死。楚人哀之,每至其时,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 【 续齐谐记】 孝女曹娥,其父以汉安二年五月五日泝涛迎神溺死,娥年十四,乃号泣十七日,投江而死,三日后与父尸俱出。 【 东汉列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