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书枢密院事张叔夜:“契勘累具申乞存立赵氏之后,今奉令旨,见今为首管事之人,缘本官非众所推,兼勘会曾于八日令旨,如无可推,令具申管依元帅府推戴状,今来欲乞检会累申从元帅府于嗣子或军前支属内择立一人,所贵恩归元帅府,永为屏藩,而赵氏宗庙尚得血食。右谨具申元帅府,伏候台旨。”
天会五年二月十一日,签书枢密院事张叔夜状。
卷三 张叔夜状乞立赵氏类别:子部
作者:金·佚名 书名:大金吊伐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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