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诸书 ◇社神

类别:子部 作者:唐·丘光庭 书名:兼明书

    先儒以社祭五土之神。五土者,一曰山林,二曰川泽,三曰丘陵,四曰坟衍, 五曰原隰。明曰:“社者,所在土地之名也。凡土之所在,人皆赖之,故祭之也。 若唯祭斯五者,则都邑之土,人不赖之乎且邑外之土,分为五事,之外无馀地也, 何必历举其名乎以此推之,知社神,所在土地之名也。”或问曰:“五土之名, 出自周礼非乎?”答曰:“按,《周礼·地官》唯云‘辨五土之名物’,不云五 土为社也。”又问曰:“社既土神,而夏至祭皇地祗于方丘,又何神也?”答曰: “方丘之祭,祭大地之神;社之所祭,祭邦国、乡原之土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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