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诸书 ◇稷配

类别:子部 作者:唐·丘光庭 书名:兼明书

    明曰:“有能播百谷者,谓之曰正。正,长也,为谓农之长。死后以配祭于 稷,谓之后稷。后,君也,谓为谷之君也。《左传》曰:‘有烈山氏之子曰柱, 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已来祀。祭稷配以后稷者,周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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