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年中《毛诗》博士沈朗《进新添〈毛诗〉四篇表》云:“《关雎》后妃 之德,不可为三百篇之首。盖先儒编次不当耳。今别撰二篇,为尧舜诗,取虞人 之箴为禹诗,取大雅文王之篇为文王诗,请以此四诗置《关雎》之前,所以先帝 王而后后妃,尊卑之义也。”朝廷嘉之。明曰:“沈朗论诗,一何狂谬!虽《诗》 之篇次,今古或殊,其以《关雎》居先,不可易也。古人为文语事,莫不従微至 著,自家形国。故《序》曰:《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 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经》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 御于家邦’。由此而论,则《关雎》居三百篇之首,不亦宜乎!《语》曰:‘师 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则孔子以《关雎》为首。训子曰: ‘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则《关雎》居《周南》 先矣。且诗有四始,一曰风,二曰小雅,三曰大雅,四曰颂。《周南》实国风, 而以帝王之事冠之,则失四始之伦也。甚矣!不知沈朗自谓新添四篇为风乎为雅 乎为风也,则不宜歌帝王之道。为雅也,则不宜置关雎之前。非惟首尾乖张,实 谓自相矛盾。其为妄作无乃甚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