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论请驿递赦书状

类别:子部 作者:唐·李绛 书名:李相国论事集

    元和三年三月,御丹凤楼,大赦天下。知枢密中使刘光奇,党比同类,奏:“准旧例,散差中使,走马往诸道送赦书,所贵疾速。”意欲庇假其类,使至诸道,受纳财赂,俟其至也,自获其半。翰林学士裴洎、李绛等奏曰:

    陛下自临御海内,事推至当,易去烦苛。今复以赦书散差,敕使耑送,是求方镇财物,盖非陛下意旨。请付度支盐铁,急递发遣,既得疾速简便,又无求取劳扰。

    上依绛等所奏。光奇又奏曰:“旧例如此,难便改易。”上曰:“旧例若是,即须恭守,若不是,即须改移,岂可循旧弊耶?宜依裴洎、李绛所奏。”自此众情必知虑事□可以理夺,真致治之英主也。故言时事,称贞观、开元、元和之政焉。


如果你对李相国论事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李相国论事集》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