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韦思恭

类别:子部 作者:唐·郑还古 书名:博异志

    元和六年,京兆韦思恭与董生、王生三人结友,于嵩山岳寺肄业。寺东北百余步,有取水盆在岩下,围丈余,而深可容十斛,旋取旋增,终无耗,一寺所汲也。三人者自春居此,至七月中,三人乘暇欲取水,路臻于石盆,见一大蛇长数丈,黑若纯漆,而有白花,似锦,蜿蜒盆中。三子见而骇,视之良久,王与董议曰:“彼可取而食之。”韦曰:“不可。昔葛陂之竹,渔父之梭,雷氏之剑,尚皆为龙,安知此名山大镇,岂非龙潜其身耶?况此蛇鳞甲尤异于常者,是可戒也。”二子不纳所言,乃投石而扣蛇且死,萦而归烹之。二子皆咄韦生之诈洁。俄而报盆所又有蛇者,二子之盆所,又欲击。韦生谏而不允。二子方举石欲投,蛇腾空而去。及三子归院,烹蛇未熟,忽闻山中有声,殷然地动。觇之,则此山间风云暴起,飞沙走石,不瞬息至寺,天地晦暝,对面相失。寺中人闻风云暴起中云:“莫错击。”须臾,雷火中半下,书生之宇,并焚荡且尽。王与董皆不知所在,韦子于寺廊下无事。故神化之理,亦甚昭然:不能全为善,但吐少善言,则蛟龙之祸不及矣,而况于常行善道哉。其二子尸,迨两日于寺门南隅下方索得。斯乃韦自说,至于好杀者足以为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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