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大业元年,兖州佐史董慎,性公直,明法理。自都督以下,用法有不直, 必起犯颜而谏之。虽加削责,亦不惧,必俟刑正而后退。尝因事暇偶归家,出州 门,逢一黄衣使者曰:“太山府君呼君为录事,知之乎?”因出怀中牒示慎。牒 曰:“董慎名称茂实,案牒精练,将分疑狱,必俟良能,权差知右曹录事者。” 印处分明,及后署曰倨。慎谓使者曰:“府君呼我,岂有不行,然不识府君名谓 何?”使者曰:“录事勿言,到府即知矣。”因持大布囊,内慎于中,负之趋出 兖州郭,致囊于路左,汲水为泥,封慎两目。
慎目既无所睹,都不知经过远近,忽闻大唱曰:“范慎追董慎到。”使者曰: “诺。”趋入。府君曰:“所追录事,今复何在?”使者曰:“冥司幽秘,恐或 漏泄,向请左曹匿影布囊盛之。”府君大笑曰:“使一范慎追一董慎,取左曹布 囊盛一右曹录事,可谓能防慎矣。”便令写出,抉去目泥,便赐青缣衣、鱼须笏、 豹皮靴,文甚斑驳。邀登副阶,命左右取榻令坐,曰:“藉君公正,故有是请。 今有闽州司马令狐寔等六人,置无间狱,承天曹符,以寔是太元夫人三等亲,准 令式递减三等。昨罪人程翥一百二十人引例,喧讼纷纭,不可止遏。已具名申天 曹。天曹以为罚疑唯轻,亦令量减二等。余恐后人引例多矣,君谓宜如何?”慎 曰:“夫水照妍蚩而人不怒者,以其至清无情,况于天地刑法,岂宜恩贷奸慝。 然慎一胥吏尔,素无文字,虽知不可,终语无条贯。常州府秀才张审通,辞彩隽 拔,足得备君管记。”府君令帖召。
俄顷审通至,曰:“此易耳,君当判以状申。”府君曰:“尹善为我辞。” 即补充左曹录事,仍赐衣服如董慎,各给一玄狐,每出即乘之。审通判曰:“天 本无私,法宜画一,苟从恩贷,是恣奸行。令狐寔前命减刑,已同私请;程翥后 申簿诉,且异罪疑。倘开递减之科,实失公家之论。请依前付无间狱,仍录状申 天曹者。”即有黄衫人持状而往。少顷,复持天符曰:“所申文状,多起异端。 奉主之宜,但合遵守。周礼八议,一曰议亲,又元化匮中释冲符,亦曰无不亲。 是则典章昭然,有何不可。岂可使太元功德,不能庇三等之亲。仍敢愆违,须有 惩谪。府君可罚不紫衣六十甲子,余依前处分者。”府君大怒审通曰:“君为情 辞,使我受谴。”即命左右取方寸肉塞却一耳,遂无闻。审通诉曰:“乞更为判 申,不允,则甘罪再罚。”府君曰:“君为我去罪,即更与君一耳。”审通又判 曰:“天大地大,本以无亲;若使奉主,何由得一?苟欲因情变法,实将生伪丧 真。太古以前,人犹至朴,中古之降,方闻各亲。岂可使太古育物之心,生仲尼 观蜡之叹。无不亲,是非公也,何必引之。请宽逆耳之辜,敢荐沃心之药。庶其 阅实,用得平均。令狐寔等并请依正法。仍录状申天曹者。”黄衣人又持往,须 臾又有天符来曰:“再省所申,甚为允当。府君可加六天副正使,令狐寔、程翥 等并正法处置者。”府君悦,即谓审通曰:“非君不可以正此狱。”因命左右割 下耳中肉,令一小儿擘之为一耳,安于审通额上,曰:“塞君一耳,与君三耳, 何如?”又谓慎曰:“甚赖君荐贤以成我美,然不可久留君,当寿一周年相报耳。 君兼本寿,得二十一年矣。”即促送归家。
使者复以泥封二人,布囊各送至宅,欻如写出,而顾问妻子,妻子云:“君 亡精魂已十余日矣。”慎自此果二十一年而卒。审通数日额角痒,遂踊出一耳, 通前三耳,而踊出者尤聪。时人笑曰:“天有九头鸟,地有三耳秀才。”亦呼为 鸡冠秀才者。慎初见府君称邻,后方知倨乃邻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