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风俗第四十六

类别:子部 作者:北齐·刘昼 书名:刘子

    风者,气也;俗者,习也。土地水泉,气有缓急,声有高下,谓之风焉;人居此地,习以成性,谓之俗焉。风自厚薄,俗有淳浇,明王之化,当移风使之雅,易俗使之正。是以上之化下,亦为之风焉;民习而行,亦为之俗焉。

    楚越之风好勇,其俗赴死而不顾,郑卫之风好淫,其俗轻荡而忘归;晋有唐虞之遗风,其俗节财而俭啬,齐有景公之馀化,其俗奢侈以夸竞。陈太姬无子而好巫祝,其俗事鬼神以祈福,燕丹结客纳勇士于后宫,其俗侍妻妾于宾客。斯皆上之风化,人习为俗也。

    越之东,有轸沐之国,其人父死,即负其母而弃之,云是鬼妻,不可与同居;其长子生,则解肉而食其母,谓之宜弟。楚之南,有啖人之国,其亲死,析其肉而埋其骨,谓之为孝。秦之西,有义渠之国,其人死,则聚柴而焚之,烟上熏天,谓之升霞。胡之北,有射姑之国,其亲死,则弃尸于江中,谓之水仙。斯皆四夷之异俗,无足怪也。

    是以先王伤风俗之不善,故立礼教以革其弊,制礼乐以和其性,风移俗易而天下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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