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例 陶隐居《名医别录》合药分剂法则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时珍 书名:本草纲目

    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 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依此用之。

    苏恭曰∶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后汉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古方惟张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则水为殊少矣。

    杲曰∶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

    时珍曰∶蚕初吐丝,曰忽;十忽曰丝;十丝曰厘;四厘曰累(音垒);十厘曰分;四累曰 字,二分半也;十累曰铢,四分也;四字曰钱,十分也;六铢曰一分(去声),二钱半也;四 分曰两,二十四铢也;八两曰锱;二锱曰斤;二十四两曰镒,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两;三十斤曰钧;四钧曰石,一百二十斤也;方中有曰少许者,些子也。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

    今方家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尔。多是丸散用之。

    凡散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钱五匕者,即今五铢钱边五字者抄之,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匕即匙也)。

    药以升合分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内散药,勿按时珍曰∶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量之所起为圭,四圭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五斗曰斛,二斛曰石。

    凡汤酒膏药云 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又吹去细末;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今皆细切如 咀也。

    恭曰∶ 咀,商量斟酌之也。

    宗 曰∶ 咀,有含味之意,如人以口齿咀啮,虽破而不尘。古方多言杲曰∶ 咀,古制也。古无铁刃,以口咬细,令如麻豆,煎之。今人以刀锉细尔。

    凡丸药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略相称尔。黍、粟亦然。云如大麻子者,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即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以三大麻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四十梧子准之。

    宗 曰∶今人用古方多不效者,何也?不知古人之意尔。如仲景治胸痹,心中痞坚,逆气抢心,用治中汤。人参、术、干姜、甘草四物,共一十二两,水八升,煮取三升,每服一升,日三服,以知为度;或作丸,须鸡子黄大,皆奇效。今人以一丸如杨梅许服之,病既不去,乃曰药不神。非药之罪,用药者之罪也。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去心皮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毕,以半两准一枚。枳实若干枚者,去瓤毕,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

    枣大小三枚,准一两。干姜一累者,以一两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秤五两为正。蜀椒一升,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

    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庵 子一升,四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秤准者,取平升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两为正。甘草一尺者,二两为正。云某草一束者,三两为正。云一把者,二两为正。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也。

    凡丸散药,亦先切细、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其润湿药,如天门冬、地黄辈,皆先增分两切曝,独捣碎更曝。若逢阴雨,微火烘之,既燥,停冷捣之。

    时珍曰∶凡诸草木药及滋补药,并忌铁器,金性克木之生发之气,肝肾受伤也。

    惟宜铜刀、竹刀修治乃佳。亦有忌铜器者,并宜如法。丸散须用青石碾、石磨、石臼,其砂 凡筛丸散,用重密绢,各筛毕,更合于臼中,捣数百遍,色理和同,乃佳也。巴豆、杏仁、胡麻诸膏腻药,皆先熬黄,捣令如膏,指 (莫结切)视泯泯,乃稍稍入散中,合研捣散,以轻疏绢筛度之,再合捣匀。

    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依方,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准。

    然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汁。不得令水多少。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 浊,纸覆令密。温汤勿用铁器。服汤宁小沸,热则易下,冷则呕涌。

    之才曰∶汤中用酒,须临熟乃下之。

    时珍曰∶陶氏所说,乃古法也。今之小小汤剂,每一两用水二瓯为准,多则加,少则减之。如剂多水少,则药味不出;剂少水多,又煎耗药力也。凡煎药并忌铜铁器,宜用银器瓦罐,洗净封固,令小心者看守,须识火候,不可太过不及。火用木炭、芦苇为佳。其水须新汲味甘者,流水、井水、沸汤等,各依方,详见水部。若发汗药,必用紧火,热服。攻下药,亦用紧火煎熟,下硝黄再煎,温服。补中药,宜慢火,温服。阴寒急病,亦宜紧火急煎服之。又有阴寒烦躁及暑月伏阴在内者,宜水中沉冷服。

    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漉出。滓可曝燥,微捣更渍,亦可为散服。

    时珍曰∶别有酿酒者,或以药煮汁和饭,或以药袋安置酒中,或煮物和饭同酿,皆随方法。又有煮酒者,以生绢袋药入坛密封,置大锅中,水煮一日,埋土中七日,出火毒乃饮。

    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皆先曝燥。

    陈藏器曰∶凡汤中用麝香、牛黄、犀角、羚羊角、蒲黄、丹砂、芒硝、阿胶辈,须细末如粉,临时纳汤中,搅和服之。

    凡合膏,初以苦酒渍令淹浃,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 时者,周时也,从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煮膏当三上三下,以泄其热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乃下之使沸静,良久乃止。中有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有白芷、附子者,以小黄色为度。

    以新布绞去滓,滓亦可酒煮饮之。摩膏滓可敷病上。膏中有雄黄、朱砂、麝香辈,皆别捣如 时珍曰∶凡熬贴痈疽、风湿诸病膏者,先以药浸油中三日乃煎之,煎至药枯,以绢滤净,煎热下黄丹或胡粉或密陀僧,三上三下,煎至滴水成珠不散,倾入器中,以水浸三日,去火毒用。若用松脂者,煎至成丝,倾入水中,拔扯数百遍乃止。俱宜谨守火候,勿令太过、不及也。其有朱砂、雄黄、龙脑、麝香、血竭、乳香、没药等料者,并待膏成时投之。黄丹、胡粉、密陀僧并须水飞瓦炒过。松脂须炼数遍乃良。

    凡丸中用蜡,皆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

    杲曰∶丸药用蜡,取其固护药之气味势力,以过关膈而作效也。若投以蜜,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脏中。若有毒药,反又害之,非用蜡之本意也。

    凡用蜜,皆先火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黄,则丸药经久不坏。

    雷 曰∶凡炼蜜,每一斤止得十二两半是数,火少火过,并不得用也。修合丸药,用蜜只用蜜,用饧只用饧,用糖只用糖,勿交杂用,必泻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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