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部第十三卷 草之二 草犀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时珍 书名:本草纲目

    (《拾遗》)

    【释名】时珍曰∶其解毒之功如犀角,故曰草犀。

    【集解】藏器曰∶草犀生衢、婺、洪、饶间。苗高二、三尺,独茎,根如细辛。生水中者名水犀。

    曰∶《广州记》云∶生岭南及海中,独茎对叶而生,如灯台草,根若细辛。

    根 【气味】辛,平,无毒。

    【主治】解一切毒瓦斯,虎野狼虫虺所伤,溪毒野蛊恶刺等毒,并宜烧研服之,临死者亦得活(李 )。天行疟瘴寒热,咳嗽痰壅,飞尸喉痹疮肿,小儿寒热丹毒,中恶注忤,痢血等病,煮汁服之。岭南及睦、婺间中毒者,以此及千金藤并解之(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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