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论服药食忌

类别:子部 作者:宋·陈师文 书名: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有朮,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荽、大蒜、青鱼 等物。

    有黎芦,勿食狸肉。

    有巴豆,勿食芦笋羹及野猪肉。

    有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及羊肉。

    有地黄,勿食芜荑。

    有细辛,勿食生菜。

    有天门冬,勿食鲤鱼。

    有甘草,勿食菘菜及海藻。

    有牡丹,勿食生胡荽。

    有商陆,勿食犬肉。

    有常山,勿食生葱、生菜。

    有空青、朱砂,勿食生血物。

    有茯苓,勿食醋物。

    有鳖甲,勿食苋菜。

    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杂生菜。又不可食诸滑物、果实等。又不可多食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脍腥臊物。

    服药,通忌见死尸及产妇淹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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