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曰∶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主目。其在天为玄。
在人 脏为 在臭 谓之神。随神往来谓之魂。魂者。神气之辅弼也。又人卧血归于肝。肝受血而能视。故肝者木也 余则 则宜 如人 是肺 病当 母 死
卷第三 肝脏论类别:子部
作者:宋 · 王怀隐、陈昭遇等 书名:太平圣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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