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刑杖伤 杖伤

类别:子部 作者:清·鲍相璈 书名:验方新编

    因杖责不能动及疔肿烂生寒热,心魂惊怖。木耳四两、净砂锅炒焦存性,忌铁器,为末。每服五钱,好酒调下,服后坐少时,俟药力行至伤处,从内里往外透如针刺痒甚,不时流血水,即其效也。凡临杖预服四、五钱,则减痛不至重伤。或杖后照此服药,外用防风、苦参、荆芥煎水洗之,好膏药粘贴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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