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邪在太阳。则以浮缓为中风。阳明已在肌肉之分。与太阳稍异。故不曰缓而曰迟。所谓迟者。非寒脉之迟。
乃缓脉之变称也。又非中寒之阳明脉迟也。若阳明脉迟。即不能食矣。下文阳明中风者皆能食。但此条以风邪在太阳之表。仍是风伤卫分。故不言能食而亦以桂枝汤主之也。汗出多者。太阳中风。已是阴弱而汗自出矣。
而阳明证又法当多汗。二证兼并。故汗出多也。太阳中风本恶寒。邪入阳明。当不恶寒而反恶热矣。今风邪尚在太阳卫分。故仍恶寒。但邪气已属阳明。故虽恶寒而亦微也。然汗出已多。邪气当解而不恶寒矣。以汗多而仍恶寒。
是以知太阳之表证尚未解也。故云可发汗。宜桂枝汤。
太阳病。项背强。KT KT 。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旧注云。KT KT 。伸颈之貌。动则伸颈摇身而行。项背强者。动则如之。此成氏之说也。夫项背已强缩而不得伸。又安能伸颈摇身而行乎。KT KT 。按字义本属象形。言鸟之短羽者。飞则KT KT 然。所以形容病患之颈项俱病。俯首不能自如之貌。盖因太阳之经。自头而行于背。故项强。阳明之经。自面而行于身之前。故颈病。灵枢脉经篇云。足太阳之脉。
其 直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足阳明之脉。旁约太阳。循颐后。出大迎。循颊车。过客主人。
循发际。其支者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以二经并皆受邪。故颈项皆病。所以不得引伸而KT KT 然也。此条与阳明 伤寒之KT KT 无汗恶风者。互相对待。彼以太阳寒邪初入阳明。其无汗恶风之太阳表证仍在。故以有麻黄之葛根汤主之。
此以太阳风邪初入阳明。其汗出恶风之太阳表证仍在。故以桂枝加葛根汤主之。盖无汗恶风及汗出恶风。皆太阳中风伤寒之见证。惟KT KT 为颈病。故属阳明。以太阳证多。阳明证少。故仍谓之太阳病。而各以伤寒之麻黄。中风之桂枝 为主治。而加入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邪也。夫阳明本多汗。太阳中风亦自汗出。此以太阳中风传入阳明。本当汗出而谓之反者。非阳明中风。不应汗出而曰反也。盖因阳明伤寒条下。有KT KT 无汗恶风。故此曰反汗出也。
x桂枝加葛根汤方 x 葛根(四两) 桂枝(三两) 芍药(二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甘草(二两)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如桂枝汤法。
于桂枝汤方内。加葛根三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辨误 按太阳阳明KT KT 证二条。其治反汗出恶风。既名之曰桂枝加葛根矣。无汗恶风者。乃伤寒初入阳明。
故仍 用麻黄汤之汗泄。而加入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经邪。本当名之曰麻黄加葛根汤。两方并峙。则风寒各异。自无交互舛错之病矣。不意但名之曰葛根汤。其名义稍觉模糊。致后之昧于理者。搅乱错杂。以桂枝汤中之芍药。误入有麻黄之葛根汤中。芍药乃敛阴收汗之药。岂宜用之于无汗恶风之伤寒。至以葛根汤中之麻黄。误入桂枝加葛根汤中。岂反汗出者之所宜。况太阳中风本自汗出。阳明又多自汗。宁可更用麻黄又发其汗乎。恐不止于津液枯竭。而有亡阳之祸矣。前注皆失于觉察。相沿传习。其害有不可胜言者。故特拈出。以辨千载之误。
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邪在太阳。以浮紧为寒。浮缓为风。在阳明则紧为在里。浮为在表。脉浮而紧者。言浮而且紧也。谓邪虽在经。大半已入于里也。邪入于里。必发潮热。其发作有时者。阳明气旺于申酉。故日晡时潮热也。
潮热则已成可下之证矣。但脉尚兼浮。则为表邪未尽。犹未可下也。若但浮者。风邪未全入里。其在经之邪未解。必盗汗出也。阳明本多汗多眠。故有盗汗。然不必阳明始有盗汗。如太阳上编脉浮而动数。因自汗出之中风。即有盗汗。盖由目瞑则卫气内入。皮肤不阖。则盗汗出矣。此示人当以脉症辨认表里。未可因潮热而轻用下法也。
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但头眩者。热在上也。不恶寒。即阳明篇首所谓不恶寒反发热之义也。能食。阳明中风也。咳者。热在上焦而肺气受伤也。中风之阳邪壅于上焦。故咽门必痛也。若不咳者。上焦之邪热不甚。故咽亦不痛。此条纯是热邪。当与阳明中寒之不咳不呕。手足不厥。头不痛一条。两相对待。盖示人以风寒之辨也。
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
脉浮发热。邪在表也。口干鼻燥。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 中。下循鼻外。上入齿中。还出挟口环唇。下循喉咙。入缺盆。
热论云。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而鼻干不得卧也。能食者。阳明中风。热邪能杀谷也。
阳明郁甚。不得汗泄。逼血妄行而出于上焦清窍也。
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此必衄。
口燥者。热在上也。但欲漱水不欲咽者。邪热未入于胃也。若热邪入胃。则必渴欲饮水。今但漱而不欲咽。
是邪未入里。阳邪独盛于上。故迫血妄行而上溢。所以必衄也。
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承上文言不但口燥。若口干舌燥。且渴欲饮水者。方是邪热归胃。胃中热燥而津液枯涸也。当清胃热而滋养其津液。故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若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脉浮发热。太阳表邪犹未解也。渴欲饮水。当属胃热。若渴欲饮水而小便不利者。仍是足太阳膀胱之里证。
非胃中热燥也。盖膀胱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太阳热邪归腑。则热聚膀胱。气化失常。下焦之气液不得上腾。
故渴欲饮水。下焦之地气既不得升。则上焦之肺气不降。是无高源之水矣。水热穴论云。肾为本而肺为末。膀胱者。
肾之腑也。本末不相通。故渴而小便不利也。若邪气止在太阳一经而内犯膀胱者。仲景必以五苓散治之矣。
若太阳上编之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又如太阳中篇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又如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皆以五苓散主之。此条因是太阳阳明兼证。
且阳明乃两阳合明。
至阳之腑。又中风而非中寒。故不宜用桂。但以猪苓汤渗泄膀胱之热邪。使阴阳升降。气液通行。邪可分消矣。
x猪苓汤方 x 猪苓(去皮) 茯苓 阿胶 滑石(嫩者研细) 泽泻(以上各一两)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内下阿胶。烊消。温服七合。日三服。
猪苓及茯苓泽泻。义见五苓散论中。滑石者。十剂中之通剂也。李时珍曰。滑石利窍。不独小便也。
上能利毛腠之窍。下能利精溺之窍。盖甘淡之味。先入于胃。渗走经络。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肺为水之上源。
下通膀胱。津液藏焉。气化则出。故滑石上能发表。下利小便。为荡热燥湿之剂。阿胶乃济水之伏流。阴水也。
能清肺益阴。用此水以搅浊水则清。盖济水质清而性重。其性趋下故也。成氏谓阿胶之滑以利水道。不知何所考据。
阳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猪苓汤。以汗多胃中燥。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
阳明病。法当多汗。若汗出多。则胃中之津液已外泄矣。其渴固所宜然。且又无小便不利之证。故不可与猪苓汤。何也。以汗出既多。则胃中之津液枯燥。若更与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是又下竭其津液矣。焉得不为脾约乎。
当滋其津液。渴自止矣。
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下之与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此亦太阳入阳明之辨证法也。言病患烦热。至汗出而后解者。又或如疟状。必至日晡时发热者。即潮热也。如此。
则 邪气已属阳明矣。然表里之分。当以脉辨之。若按其脉而实大有力者。为邪在阳明之里而胃实。宜攻下之。
若脉浮虚者。即浮缓之义。为风邪犹在太阳之表而未解。宜汗解之。谓之浮虚者。言浮脉按之本空。非虚弱之虚也。
若虚弱则不宜于发汗矣。宜详审之。脉实者下之。以其胃热。故宜与大承气汤。浮虚者汗之。以其风邪未解。
故宜与桂枝汤。
阳明病。脉浮而紧。咽干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发热。身重。若发汗则燥。心愦愦。反谵语。
若加烧针。必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 。舌上苔者。栀子豉汤主之。
脉浮为邪在阳明之经。紧则入于里矣。解见上文第十三条。胃开窍于口。咽则胃之门户也。邪热在胃。故咽燥口苦而腹满也。喘者。腹满而胀。气不得息。非肺家之痰喘。即阴阳应象论所谓身热喘粗也。发热汗出。阳明表证也。
不恶寒反恶热。邪入阳明之本症也。腹满身重。本属太阴。经云。脾胃以膜相连。邪热在胃。阳明胃腑受病。则太阴脾土亦病。故身重也。表里皆有邪。若治其表。而以辛温发汗。则亡津液而胃中热燥。必使心神愦愦。反增谵语。
若以烧针取汗。则阳邪受火。愈增煽动。故心神为之怵惕惊恐。阳盛而烦。阴虚而躁。故不得眠也。若下之。则表邪未解。里邪未实。徒伤胃气。曰胃中空虚者。非谓胃中之水谷尽出。乃胃中之阳气空虚也。正气虚而客邪动于膈间。
故心中懊 。懊 者。若有所忧闷悔恨然也。但言舌上苔而不言其色与状者。以意揆之。当是邪初入里。胃邪未实。
其色犹未至于黄黑焦紫。必是白中微黄耳。邪气初入。既不可汗下。而烧针又非阳邪所宜。邪在膈间。治无他法。
不得已而用高者越之之法。故以栀子豉汤主之。
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 。饥不欲食。但头汗出者。栀子豉汤主之。
虽误下之。而外仍有热。是邪气犹在外也。四肢为诸阳之本。而禀气于胃。误下之而手足尚温。是胃气未伤而邪未入阴也。不结胸。邪未尽陷也。心中懊 。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热客胸中。虚邪搅扰于膈间也。头为诸阳之会。阳邪郁蒸于上。阴阳之脉络不得相输。故但头汗出而身无汗。所谓剂颈而还也。当用栀子豉汤以吐胸中之邪。
吐则并可得汗而解外也。
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即上文咽燥口苦。腹满而喘也。脉浮而紧。亦与上条同义。上文发热汗出。不恶寒而反恶热。
邪入阳明已深。以其经邪未解。故不可下。此条尚发热恶寒。则知太阳之经邪亦未解也。庸可下乎。若早下之。则胃气空虚。表邪陷入而腹更满。阳气虚损。三焦不运。气化不行。津液不流而小便难矣。
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
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
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脉弦。少阳风木之邪也。浮为风邪在表。大则阳明热邪在里矣。腹满。阳明里证也。腹都满。言遍腹皆满也。满甚而气 不得通。故短气也。胁下及心痛。即少阳篇所谓胸胁满痛也。少阳之脉合缺盆。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故胁下及 心胸间皆痛也。久按之气不通者。言不按已自短气。若久按之。则气愈不通。盖言其邪气充斥也。鼻干。阳明之脉络于鼻也。
邪入阳明。法多汗。不得汗。则阳明之经邪。愈不得泄矣。嗜卧。阳明里邪也。盖邪在阳明之表。则不得卧。
邪在阳明之里。则嗜卧也。一身及面目悉黄。因不得汗泄。热邪不能发越。而阳明瘀热在里故也。小便难者。
邪热闭塞。三焦不用。气化不行也。若小便利。则不能发黄矣。潮热。阳明里实也。时时哕者。邪热伤胃。
胃气不通。气逆而作呃忒也。耳前后肿。虽三阳之脉络皆至耳。阳明之脉。已见前第十二条。然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上抵头角。下耳后。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风热上壅。故前后皆肿也。刺之小瘥者。
刺少阳阳明之络。则热邪暂泄。经气稍通。故肿处小瘥也。里证如此深重。则外证亦可以已矣。若外证犹未解者。是邪未尽入也。病情至此。其脉当不浮矣。既有外证未解。病过十日。而其脉续见浮者。则阳明里邪。
有向外复出之机。重归少阳之经。故与小柴胡汤和解之。以引出其半表半里之邪。若脉但浮。浮为邪气在表。
且从前诸余症悉无者。是邪尽还表。复出太阳营卫之间矣。治之无难。一汗而愈矣。故重与麻黄汤。然治中风而以麻黄汤者。以邪气重大深入。致腹满发黄。潮热不得汗小便难之剧证。非复桂枝汤可啜粥汗解之症矣。
况阳明本应多汗。今不得汗而脉浮。故以麻黄汤发其汗。经所谓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若邪不复外出而郁于里。则大气不得升降。津液不得流行。而三焦之气化绝。故不尿。中气闭塞而腹满甚。胃阳败绝而加哕者。
乃必死不治之证。故无治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