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瞑目不食

类别:子部 作者:明 · 江瓘 书名:名医类案

    琇按:土败木贼之病。

    四明僧奉真,良医也。天章阁待制许元,为江淮发运使,奏课于京师,方欲入对,而其子病亟,瞑而不食,惙惙欲逾宿矣。使奉真视之,曰:脾已绝,不可治,死在明日,元曰:观其疾势,因知其不可救,今方有事须陛对,能延数日之期否?奉真曰:如此自可,诸脏皆已衰,唯肝脏独过,脾为肝所胜,其气先绝,一脏绝则死,若急泻肝气,令肝气衰,则脾少缓,可延三日,过此无术也。乃投药至晚,能张目,精神稍复,啜粥。明日渐苏而能食。元甚喜。奉真笑曰:此不足喜,肝气暂舒耳,无能为也。后三日,果卒。(《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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