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胎肖(附胎忌)

类别:子部 作者:明 · 江瓘 书名:名医类案

    矾昌高八舍家,轩墀间畜龟,数年生育至百余。其家产子四五人,皆龟胸伛偻。盖孕妇感其气所致。

    至正末,越有夫妇二人,于大善寺金刚神侧,缚苇而居。其妇产一子,首两肉角,鼻孔昂缩,类所谓夜叉形。盖产妇依止土偶,便禀得此形。古人胎教,不可不谨。

    陈白云家,篱落间植决明,家人摘以下茶。生三子皆短而跛,而王氏女甥亦跛。子皆识之。又会稽民朱氏,一子亦然,其家亦尝种之,悉拔去。《霏雪录》

    房室之戒多矣,而天变为尤。《月令》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谓其渎天威也。今人之生子而形残体缺者,又安知其不犯斯禁耶。为人父母者宜识之,噫!迅雷风烈必变,岂有是哉。《杂记》

    附:胎妇饮食忌:

    鸡肉合糯米食,令子生寸白虫。

    食犬肉,令子无声。

    鲙鲤同鸡子食,令子生疳多疮。

    兔肉食之,令子缺唇。

    羊肝令子多厄难。

    鳖肉令子短颈。

    鸭子与桑椹同食,令子倒生心寒。

    鳝鱼同田鸡食,令子喑痖。

    雀肉合豆酱同食,令子面生雀斑黑子。

    食螃蟹横生。

    食子姜,令子多指生疮。

    食水浆冷,绝产。

    食雀肉饮酒,令子多淫无耻。

    食茨菰,消胎气。

    干姜、蒜、鸡,毒胎无益。

    黏腻难化伤胎。

    食山羊肉,子多病。

    无鳞鱼勿食。

    菌有大毒,食之令子风而夭。

    食雀脑,令子雀目。

    附:胎妇药物忌:

    蚖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代赭芫花麝,大戟蛇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蟹甲爪。

    硼砂干漆兼桃仁,地胆茅根莫用好。

    附:胎妇起居忌:

    勿乱服药。勿过饮酒。勿妄针灸。勿刚向非常地便。勿举金。登高涉陡,心有大惊,犯之产难,子疾病。勿多睡卧,时时行步。体虚肾气不足,生子解颅,囱破不合,宜温补。脾胃不和,荣卫虚怯,子必羸瘦。自家及邻家,修造动土,犯其胎气,令子破形殒命,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有此等验如影响,切宜避之。《便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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