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论精血八十七

类别:子部 作者:明 · 汪机 书名:外科理例

    夫月水之为物。乃手太阳手少阴二经主之。此二经相为表里。在上为乳汁。下为月水。络之余气。苟外无六淫所侵。内无七情所伤。脾胃之气壮。则冲任之气盛。故为月水。适时而至。然面色痿黄。四肢消瘦。发热口干。月水过期且少。乃阴血不足也。非有余瘀 之症。宜以滋养血气之剂。徐而培之。则经气盛而经水自根据期而下。

    又云。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五体有不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阴已痿而思色以精。则精不出而内败。小便道涩而为淋。精已耗而复竭之。则大小便道牵疼。愈疼则愈欲大小便。愈便则愈疼。女人天癸既至。逾十年无男子合则不调。未逾十年思男子合亦不调。不调则旧血不出。新血误行。或溃而入骨。或变而为肿。或虽合而难子。合男子多则沥枯虚。

    又产乳众则血枯杀人。观其精血。思过半矣。又曰。夫人之生以血气为本。人之病未有不先伤其气血者。世有室女童男。积想在心。思虑过当。多致劳损。男子则神色先散。女子则月水先闭。何以致然。盖忧愁思虑则伤心。心伤则血逆竭。血逆竭则神色先散。而月水先闭也。火既受病。不能营养其子。故不嗜食。脾既虚则金气亏。故发嗽。嗽既作。水气绝。故四肢干。木气不充。故多怒。鬓发焦。筋骨痿。俟五脏传遍。故卒不能死。然终死矣。此一种于劳中最难治。盖病起于五脏之中。无有已期。药力不可及也。若或自能改易心志。用药扶接。如此则可得九死一生。

    又云。室女月水久不行。切不可用青蒿等凉剂。医家多以室女血热。故以凉药解之。殊血得热则行。冷则凝。(养生必用方)言之甚详。此说大有理。不可不知。若经候微少。渐渐不通。手足骨肉烦疼。日渐羸瘦。渐生潮热。其脉微数。此由阴虚血弱。阳往乘之。少水不能灭盛火。火逼水涸亡津液。当养血益阴。慎勿以毒药通之。毒药 悍。甚助阳火。阴血得之则妄行。脾胃得之则愈虚。惟宜柏子仁丸、泽兰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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