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病变幻甚多。非博考不能详尽。此特粗示规模。俾知门迳而已。)
·白舌。凡白苔之润而薄者。为滑白。初病邪在气分也。润而浓者为腻白。湿痰重也。干燥而白者。为干白。肺胃津伤。未及化黄而已干也。先以甘寒润之。待其转黄再议攻下。俟黄退见薄滑新苔。乃为病愈。若白如积粉。板贴不松者。为粉白。乃疫毒入踞募原也。温病见此最重。先以银翘散透解。如不效。再用达原饮法。
·黄舌。有地而浓者为浓黄。甚则老黄灰黄燥裂有纹。宜用增液承气下之。(凡苔见裂纹。下时均宜加增液汤。) 虽黄而润。或薄而滑者。热未伤津也。犹可清热透表若薄而干者。宜甘寒养津。忌苦重之药。黄白相兼。乃气分之邪未全入里。宜用表里兼治法。
·黑舌。苔黑而燥者为燥黑甚则生芒刺。(凡舌生芒刺。不拘黄白黑色。皆为上焦热极。)乃胃大热而津枯也。宜酌用白虎承气等剂。如黑而润者为阴亏。不可攻下。滑黑无苔为胃燥。宜甘寒养胃。又有当下而下。病已减而舌仍黑者。
乃苔皮焦枯未脱。不久自脱。勿再误下也。
·绛舌。无苔而深红色为绛舌。绛而兼黄白色者。气分之邪未全入里。宜两清营卫。绛色中有黄白碎点。或大红点者。热毒盛也。宜黄连金汁等清之。纯绛鲜色者。邪已入营。包络受病也。宜犀角鲜生地郁金石菖蒲等味。重则牛黄丸至宝丹开之。若舌色紫暗。乃其人素有瘀血。与邪相搏。当加散血之品。如丹皮丹参琥珀桃仁之类。虽绛而干枯不鲜者。
肾阴涸也。急以阿胶鸡子黄地黄天冬等救之。
·自汗。温病邪热熏蒸。不因发散而汗自出。为自汗。邪退汗自止。若自汗复大热大渴。即系白虎证。里邪盛亦多自汗。必下后续得战汗方解。均不可误认为表虚也。
·盗汗。寐则汗出。醒则汗止也。温病伏邪内盛。热蒸于外。故作盗汗。邪退汗自止。亦勿认为表虚若温病已愈。
脉静身凉。复得盗汗或饮食劳动而自汗者。乃表虚也。
·战汗。乃邪气与正气相争也。气盛则一战而汗解。邪盛虽战而无汗。当其战时。不可扰动。听其自然。汗出即解。
如不解。或次日。或隔一二日。必复战。勿疑为疟。
·肤冷。温病战汗后。肤冷如冰。甚则倦卧不语。此乃阳从汗泄之故。当任其安卧静养。待过一昼夜。阳气来复。
自然温暖如常。切勿认为脱证惊惶呼唤。盖脱证脉必急疾。躁扰不能安卧。此则脉象和缓。安神稳睡。正邪退病除之吉兆也。
·发黄。湿热壅遏于中。小便不利。则周身发黄。其黄亮如金者名阳黄。热重也。黄暗而滞者名阴黄。湿重也。阳黄用四苓散加茵陈栀子滑石木通。阴黄用四苓散加官桂苍术浓朴之类。
·化疟。温疟暑疟与常疟不同。常疟作止有时。此则作止无定。常疟寒热两平。此则寒轻热重。或单热不寒。常疟发后饮食如故。无甚舌苔。此则不思饮食舌苔浓腻。常疟发于少阳此则发于阳明。若概用柴胡汤。不惟不能去病。反将由浅引深。宜用加减清脾饮治之。
·化痢。温病湿热内蕴。气血凝滞。致成痢疾者。宜用加减芩芍汤治之。
·痹证。湿温邪滞经络。或腰膝疼重。步履艰难。或似半身不遂。起立不便。皆温热失治。伤及筋隧而然。若认为痿证。则误矣。宜用威灵仙汉防己川萆 生苡仁牛膝桑枝桂枝之属。
·结胸。胸脘按之痛者是也。宜用加味小陷胸汤。
徐徐推之使下。若但胸膈满闷。按之有形不痛者。为胸痞。宜用辛开之品。轻者杏仁橘皮薤白。重者枳实黄连半夏之类。
虽舌绛神昏。但胸下拒按。即宜参以辛开。不可率投凉润也。
·阳极似阴证。初病手足逆冷。周身如冰。面如蒙垢。头痛似劈。饮热恶凉。甚则脉亦沉伏。纯若阴邪。但以小便赤白为辨。赤即阳厥。亟用清热败毒药。其伏热自还于表。仍照温病法治之。
·自复。疫邪已退。无因反复谓之自复。乃余邪未尽也。随其见证以轻药治之。
·食复。温病新愈后。因饮食不慎。以致吞酸嗳腐。胸腹满闷。身热又作。名曰食复。轻则减食自愈重则用药稍稍消导之。
·劳复。病愈后脉证俱平。惟元气未复。或因多言劳动。或因沐浴梳头。以致前证复发。静养自愈。或调补气血以待元气自复。万不可误进猛剂。再剥削之。
·转变。温病用药。须知转变。不可执定。如治湿温。于面白阳微之人。凉药用至十分六七。即勿再用。恐过凉则阳必伤也。面苍火重之人。凉药用至十分六七。虽热减身寒。仍不可遽用温补。恐火虽熄犹有余焰也。又如复脉及大小定风珠诸方。为温病阴液干枯。肝风内动之圣药。然用至数剂后。察其风平液复。即宜改用轻剂调理。若因见效。服之太过。则沉阴伤胃。必有食减面肿之患。总之药期中病。过犹不及。聊举数端。余可类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