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内经》伏气温热篇

类别:子部 作者:清 · 王士雄 书名:温热经纬

    《素问·生气通天论》曰:冬伤于寒,春必温病。

    张仲景曰: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

    雄按:伤而即病者为伤寒,不即病者为温热。

    章虚谷曰:冬寒伏于少阴,郁而化热,乘春阳上升而外发者为实证。

    《金匮真言论》曰: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

    王启元曰:精气伏藏,则阳不妄升,故春无温病。

    尤拙吾曰:冬伤于寒者,春月温病之由;而冬不藏精者,又冬时受寒之源也。

    吴鞠通曰:不藏精非专主房劳说,一切人事之能动摇其精者皆是。即冬时天气应寒,而阳不潜藏,如春日之发泄,甚至桃李反花之类亦是也。

    章虚谷曰:经论温病,有内伏而发外者,有外感随时而成者。其由内伏发外者,又有虚实二证,上条为实证,此条为虚证也。

    《热论篇》曰: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出,勿止。

    王启元曰:此以热之微甚为义也。阳热未盛,故曰温;阳热大盛,故曰暑。

    杨上善曰:冬伤于寒,轻者夏至以前发为温病,重者夏至以后发为暑病。

    林观子曰:少阴真气既亏,邪必深入,郁久化热,自内而出。《伤寒序例》云:暑病者热极重于温,是暑病者其实热病也。

    沈尧封曰:伤寒有五,热病乃其一耳,余论俱散失矣。

    章虚谷曰:此言凡病伤寒,则不独指冬时之寒也。盖寒邪化热,随时皆有也。

    雄按:《脉要精微论》曰: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夫暖即温也,热之渐也。然夏未至则不热,故病发犹曰温。其首先犯肺者,乃外感温邪。若夏至后则渐热,故病发名曰暑。盖六月节曰小暑,六月中曰大暑,与冬至后之小寒、大寒相对待,是病暑即病热也。乃仲圣以夏月外感热病名曰 者,别于伏气之热病而言也。《说文》云: ,伤暑也。《汉书·武帝纪》云:夏大旱,民多 死。故暑也、热也、 也,皆夏令一气之名也。后人不察,妄腾口说,甚至讲太极,推先天,非不辨也,其实与病情无涉,而于医理反混淆也。

    淦按:此言其常也,然春时亦有热病,夏日亦有温病。温,热之轻者也;热,温之重者也。故古人往往互称。

    《刺热篇》曰: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日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吴鞠通曰:肝病小便先黄者,肝脉络阴器。又肝主疏泄,肝病则失其疏泄之职,故小便先黄也。腹痛多卧,木病克脾土也。热争,邪热盛而与正气相争也。狂言及惊,手厥阴心包病也。两厥阴同气,热争则手厥阴亦病也。胁满痛,肝脉行身之两旁,胁其要路也。手足躁,不得安卧,肝主风,风淫四末。又木病克土,脾主四肢,木病热必吸少阴肾中真阴,阴伤故骚扰不得安卧也。庚辛金日,克木故甚,甲乙肝木旺时,故汗出而愈。气逆,谓病重而不顺,其可愈之理,故逢其不胜之日而死也。厥阴、少阳并刺者,病在脏兼泻其腑也。逆则头痛以下,肝主升,病极而上升之故。自庚辛日甚以下之理,余脏仿此。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

    刺手少阴、太阳。

    吴鞠通曰:心病,先不乐者,心包名膻中,居心下,代君用事,经谓膻中为臣使之官,喜乐出焉。心病,故不乐也。

    卒心痛,凡实痛皆邪正相争,热争故卒然心痛也。烦闷,心主火,故烦。膻中气不舒,故闷。呕,肝病也。木火同气,热甚而肝病亦见也。且邪居膈上,多善呕也。头痛,火升也。面赤,火色也。无汗,汗为心液,热闭液干,汗不得通也。

    章虚谷曰:人身生阳之气,根于肾脏,始发于肝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如是生生不息,则安和无患也。邪伏血气之中,必随生阳之气而动,动甚则病发。然其发也,随气所注而无定处,故《难经》言温病之脉,行在诸经,不知何经之动也。如仲景所论,或发于阴经,或发于阳经,正合《难经》之言也。今《内经》按生气之序,首列肝,次以心、脾、肺、肾,以明邪随生气而动,其于不定之中,自有一定之理,足以印证《难经》、仲景之言,而轩、岐、越人、仲景之一脉相承,更可见矣。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而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吴鞠通曰:脾病,头先重者,脾属湿,土性重,经谓湿之中人也。首如裹,故脾病头先重也。颊,少阳部也。土之与木,此负则彼胜,土病而木病亦见也。烦心,脾脉注心也。颜青、欲呕,亦木病也。腰痛不可用俯仰,脾病则胃不能独治,阳明主合同束而利机关,故痛而至于不可俯仰也。腹满泄,脾经本病。颔痛,亦木病也。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头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刺手太阴、阳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吴鞠通曰:肺病,先恶风寒者,肺主气,又主皮毛。肺病则气 郁,不得捍卫皮毛也。舌上黄者,肺气不化,则湿热聚而为黄苔也。章虚谷曰:若外邪初感而非内热,其苔必白。喘,气郁极也。咳,火克金也。胸膺,背之腑也。皆天气主之。肺主天气,肺气郁极故痛也。走者,不定之词,不得太息,热闭肺脏也。头痛不堪,亦天气 郁,热不得泄,直上冲脑也。郁热而腠开汗出,其热暂泄则寒也。略参章氏。

    肾热病者,先腰痛 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 寒且酸,足下热,不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澹澹然。

    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

    吴鞠通曰:肾病,腰先痛者,腰为肾之府,又肾脉贯脊,会于督之长强穴, ,肾脉入跟中以上 内,太阳之脉,亦下贯 内, 即 也。酸,热铄液也。苦渴数饮,肾主五液而恶燥,病热则液伤而燥,故苦渴而饮水求救也。项,太阳之脉,从颠入络脑,还出别下项。肾病至于热争,脏病甚而移之腑,故项痛而强也。 寒,热极为寒也。足下热,肾脉从小指之下,邪趋足心涌泉穴,病甚而热也。不欲言,有无可奈何之苦也。邪气上逆,则项更痛,员员澹澹,一身不能自主,难以形状之病也。略参章氏。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者,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章虚谷曰:此更详五脏热邪未发,而必先见于色之可辨也。左颊、颜、鼻、右颊、颐,是肝、心、脾、肺、肾脏之气,应于面之部位也。病虽未发,其色先见,可见邪本伏于气血之中,随气血流行而不觉,更可印证《难经》所云:温病之脉,行在诸经,不知何经之动也。故其发也,必随生气而动。则先见色于面,良工望而知其邪动之处,乘其始动,即刺而泄之,使邪势杀而病自轻,即《难经》所云:随其经之所在而取之者,是为上工治未病也。用药之法,亦可类推矣。

    治诸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此寒处,身寒而止。

    章虚谷曰:以其久伏之邪,热从内发,故治之必先饮寒水,从里逐热,然后刺之,从外而泄。再衣以寒,居处以寒,身寒热除而后止。

    雄按:今人不读《内经》,虽温、热、暑、疫诸病,一概治同伤寒,禁其凉饮,浓其衣被,闭其户牖,因而致殆者,我见实多。然饮冷亦须有节,过度则有停饮、肿满、呕利等患,更有愈后手指、足缝出水。速投:米仁三两,茯苓三两,白术一两,车前五钱,桂心一钱,名驱湿保脱汤。连服十剂,可免脚趾脱落。此即谚所谓“脱脚伤寒也”,亦不可不知。

    若饮冷虽多,而汗出亦多,必无后患。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其热病内连肾。

    章虚谷曰:此明外感与伏邪互病之证也,与《热论篇》之两感,同中有异。彼则内外同时受邪,内外俱病,故不免于死。此则外感先发,伏邪后发者可生。若同发则死期不过三日也。云太阳之脉者,邪受太阳经脉,即一日巨阳受之,头项痛、腰脊强者是也。色荣颧骨者,鲜荣色赤,见于颧骨也。盖颧者骨之本,骨者肾所主,肾脏伏热之邪已动,循荣血见色于颧也。荣未交,今且得汗,待时而已者,言太阳经脉外受之邪,与荣血中伏热之邪,尚未相交,今且使其得汗,先解外邪,所谓未满三日,可汗之是也。其内伏之邪后发,待脏气旺时可已。如肾热病待壬癸日得大汗而已也。又如所云见赤色者刺之,名治未病亦可也。倘与厥阴经脉病证争见,则肾肝皆有邪热内发,其势必与太阳外邪连合而不可解,故比之两感,死期更速,不过三日也。盖两感病起于经,必待胃气尽六日方死。此则其热病内连肾脏,本元即绝,故死速也。

    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章虚谷曰:上言肝热病者,左颊先赤,肝为厥阴,胆为少阳,相表里者也。外邪受于少阳经脉,而肝脏伏热之色,荣于颊前。若外内之邪尚未相交,今且使其得汗以解外,其内发之热,可待脏气旺时而已。若与少阴经脉病证争见,则肝连肾热,而内外邪势,必交合难解,死期不过三日也。大抵外内之邪,发有先后而不交合,尚可解救,故要紧在“荣未交”一句,下文病名“阴阳交”,亦即荣已交之义也。经文止举太阳、少阳两证,不及阳明、太阴合病者,余窃度之,以阳明之腑,可用攻泻之法,不至必死。非同太阳、少阳、厥阴,其邪连合而无出路,则必死也。

    《评热病篇》帝曰: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岐伯曰:名阴阳交,交者死也。

    叶香岩曰:交者阴液外泄,阳邪内陷也。

    尤拙吾曰:交,非交通之谓,乃错乱之谓也。阴阳错乱而不可复理,攻其阴则阳捍之不得入,攻其阳则阴持之不得通,故曰交者死也。郭氏谓即是两感病,然两感是阴阳齐病,而非阴阳交病也。

    章虚谷曰:阴阳之气,本来相交而相生者,今因邪势弥漫,外感阳分之邪,与内发阴分之邪,交合为一,而本元正气绝矣,故病名阴阳交。交者死,非阴阳正气之相交也。下衣冠文物其所以然之理。

    人之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

    复热者,邪气也。汗出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

    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

    章虚谷曰:汗生于谷,谷生于精者,谓由本元精气,化水谷以生津液,发而为汗,邪随汗泄,则邪却而精胜也。精气胜则当能食,以化水谷,其邪已泄,则不复热矣。乃复热者,邪气未去也。其所出之汗,精气徒泄也,故汗出而辄复热,是精却而邪胜也。所以不能食,精无俾也。俾者,倚借之谓,其病虽留连,其寿可立待而倾也。古论云:汗出而脉躁盛者死,正谓其精却而邪不去也。若邪去而精气存,脉必静矣。今脉与汗不相应,则精气不胜邪气也,其死明矣。且狂言是失志,失志者死,一也。汗出复热,精却邪胜,二也。汗与脉不相应,三也。今见三死证,不见一生证,虽似愈必死也。

    雄按:温证误作伤寒治,而妄发其汗,多有此候。

    汪按:此条为温证不可妄表之训,梦隐一语,可谓要言不烦。盖温病误表,纵不成死候,亦必不易愈矣。麻黄、桂枝,人犹胆馁,最误人者,陶节庵之柴葛解肌汤也。

    《阳明脉解篇》曰:足阳明之脉病,恶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钟鼓不为动。闻木音而惊,何也?岐伯曰:阳明者,胃脉也。胃者,土也。故闻木音而惊者,土恶木也。帝曰:其恶火何也?岐伯曰:阳明主肉,其脉血气盛,邪客之则热,热甚则恶火。帝曰:其恶人何也?岐伯曰:阳明厥则喘而惋,惋则恶人。

    章虚谷曰:土被邪困,更畏木克,故闻木音而惊也。钟鼓之音属金,土故不为动也。热甚故恶火,仲景所云:不恶寒,反恶热也。邪结而气厥逆,则喘而惋。惋者,懊 ,故恶人也。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岐伯曰:厥逆连脏则死,连经则生。

    章虚谷曰:邪结在腑,则气阻而喘,不能循经达于四肢,而又厥逆,盖四肢禀气于脾胃也。邪内入则连脏,故死。

    外出则连经,故生。

    帝曰:病甚则弃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数日,逾垣上屋,所上之处,皆非其素所能也,而病反能者何也?岐伯曰: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帝曰:其弃衣而走者何也?岐伯曰:热盛于身,故弃衣欲走也。帝曰:其妄言骂詈,不避亲疏,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章虚谷曰:四肢禀气于脾胃,胃为脏腑之海,而阳明行气于三阳,故四肢为诸阳之本也。邪盛于胃,气实于四肢,则能登高也。热盛于身,故弃衣欲走,邪乱神明,怒气冲动,故妄言骂詈。胃中邪实,不欲饮食,四肢多力,则妄走也,是大承气汤之证。其邪连经,脉必滑大,下之可生。其邪连脏,脉必沉细。仲景云:阳病见阴脉者死,则虽有下证,不可用下法矣。

    雄按:温证误投热药补剂,亦有此候。经证亦有可用白虎汤者,沉细之脉,亦有因热邪闭塞使然。形证实者,下之可生,未可概以阴脉见而断其必死。凡热邪壅遏,脉多细软迟涩,按证清解,自形滑数,不比内伤病服凉药而脉加数者为虚也。

    汪按:大承气证,仲圣谓:脉弦者生,涩者死。洄溪则云:弦则尚有可生之机,未必尽生,涩则断无不死者也。余所见滑大者,固下之不必顾忌,亦有弦而兼涩,下之而愈者。若大汗淋漓者,可用白虎也。

    《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暑汗,烦则喘喝,静则多言。

    吴鞠通曰:暑为火邪,与心同气,心受邪迫,汗出而烦。烦从火、从页,谓心气不安,而面若火铄也。喘喝者,火克金故喘。遏郁胸中清廓之气,故欲喝而伸之。其或邪不外张,而内藏于心则静。心主言,暑邪在心,虽静亦欲自言不休也。略参拙意。

    《刺志论》曰: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

    林观子曰:虽云身寒,实指身发热言也。要以意得之。

    雄按:虽发热而仍恶寒,不似伤暑之恶热,故曰身寒。

    吴鞠通曰:此伤寒暑之辨也,经语分明如此,奈何世人悉以治寒法治温暑哉!

    雄按:不但寒伤形,暑伤气,截然分明,而寒为阴邪(虽有红炉暖阁、羔酒狐裘而患火病者,不可谓寒是阳邪,寒必兼火也),暑为阳邪(虽有袭凉饮冷夹杂阴寒之证,亦人事之兼伤,非天气之本然也),亦如水火之不相射。经云:天寒地冻,天暑地热。又云:阴阳之升降,寒暑彰其兆。理极明显,奈后贤道在迩而求诸远,遂不觉其立言之失,而用药之非也。

    淦按:云得之者,推原受病之始,厘清证因也。伤寒伤暑,为《内经》两大纲,是从对待说。若春伤于风,夏生飧泄云云,则从四序说。喻氏于《内经》中又补伤燥,可见诸气感人,皆能为病,先圣后贤,论极昭析,何今人治感,不论何证,但以伤寒药治之,而不知有温、暑、燥、湿之病,陋矣!

    《热论篇》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岐伯曰:诸病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帝曰:治遗奈何?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也。帝曰:病热常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叶香岩曰:因食复、劳复、女劳复而发汗必致亡阳而死。

    章虚谷曰:此言病初愈,余热留藏于经络血气中而未净,因食助气,则两热相合而复炽,故食肉病必复发,多食谷则邪遗留,必淹缠难愈。故当戒口,清淡稀粥渐为调养也。

    《论疾诊尺篇》曰:尺肤热甚,脉盛躁者,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吴鞠通曰:经之辨温病,分明如是,何世人悉谓伤寒,而悉以伤寒足三阴经温法治之哉!张会卿作《类经》,割裂经文,蒙混成章,由未细心 绎也。尺肤热甚,火烁精也。脉盛躁,精被火煎沸也。脉盛而滑,邪机向外也。

    此节以下诊温病之法。

    《平人气象论》曰:人一呼脉三动,一吸脉三动而躁。尺热曰病温,尺不热脉滑曰病风,脉涩曰痹。

    吴鞠通曰:呼吸俱三动,是六七至脉矣,而气象又躁急。若尺部肌肤热,则为病温。盖温病必伤金水二脏之津液,尺之脉属肾,尺之穴属肺也。此处肌肉热,故知为病温。其不热而脉兼滑者,则为病风。风之伤人也,阳先受之。尺为阴,故不热也。如脉动躁而兼涩,是气有余而血不足,病则为痹矣。

    《玉版论要》曰:病温虚甚,死。

    吴鞠通曰:病温之人,精血虚甚,则无阴以胜温热,故死。

    《热病篇》曰: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

    吴鞠通曰:人迎躁,邪在上焦,故取之诸阳,以泄其阳邪,阳气通则汗随之;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阳盛则阴衰,泻阳则阴得安其位,故曰实其阴。泻阳之有余,即所以补阴之不足,故曰补其不足也。

    雄按:用药之道亦如此。

    又曰:实其阴以补其不足,此一句实治温热之吃紧大纲。盖热病未有不耗阴者,其耗之未尽则生,尽则阳无留恋,必脱而死也。真能体味斯言,思过半矣。

    雄按:耗之未尽者,尚有一线之生机可望;若耗尽而阴竭,如旱苗之根已枯矣。

    沛然下雨,亦曷济耶?

    汪按:叶氏必以保津液为要,细考经文此条,可知其理。奈何恣用升提温燥,重伤其津耶?

    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吴鞠通曰:阳证阴脉,故曰勿刺。

    热病七日八日,动喘而弦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

    吴鞠通曰:喘为肺气实,弦为风火鼓荡,故浅刺手大指间,以泄肺热。肺之热痹开则汗出。大指间,肺之少商穴也。

    热病七日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吴鞠通曰:邪气深入下焦,逼血从小便出,故溲血。肾精告竭,阴液不得上潮,故口中干。脉至微小,不惟阴精竭,阳气亦从而竭矣,死象自明。倘脉实者可治。

    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

    吴鞠通曰:热不为汗衰,金受火克,喘而化源欲绝,故死。然间有可治者。

    热病不知所痛,耳聋,不能自收,口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骨髓,死,不可治。

    吴鞠通曰:不知所痛,正衰不与邪争也。耳聋,阴伤精欲脱也。不能自收,正气惫也。口干、热甚,阳邪独盛也。

    阴颇有寒,热邪深入阴分,外虽似寒,而热在骨髓也。故曰死,不治。其有阴精未至涸竭者,间可侥幸得生。略参拙意。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甚,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

    吴鞠通曰:汗后脉躁,阴虚之极,故曰死。然虽不可刺,能以甘凉药沃之得法,亦有得生者。

    热病者脉尚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盛躁,得汗,静者,生。

    吴鞠通曰:脉躁无汗,阳盛之极,阳盛而至于极,阴无容留之地,故亦曰死。虽然较前阴阳俱静有差。此证犹可大剂急急救阴,亦有活者。即已得汗而阳脉躁盛,邪强正弱,正尚能与邪争,若留得一分津液,便有一分生理,贵在留之得法耳!至阴阳俱静,邪气深入下焦阴分,正无捍邪之意,直听邪之所为,不死何待?

    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杨按:阴虚劳损,两颧必赤,可与此比类而观。哕者,死。

    雄按:汗不出,大颧赤,似属阳盛。哕者,呃忒也。肺胃之气不降,杨按:此是实证,必颜赤,不仅两颧赤。则呃呃而上逆也。治以轻清肃化之剂,病似可瘳,何以经文即断为不可刺之死候?殆谓热邪方炽,而肾阳欲匮,阳已无根,病深声哕之证欤!杨按:大颧属肾。发赤是伏藏之阳上脱也,加以哕,则证与色合,顷刻而脱,故不治。则其哕必自下焦而升,病由冬不藏精所致。更察其脉,亦必与上焦阳盛之病有别也。

    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

    雄按:腹满者当泄之,既泄而满甚,是邪尚踞而阴下脱,犹之乎热不为汗衰也,故死。又陈远公云:喘满直视,谵语下利,一齐同见者不治;若有一证未见者,或可望生。宜用:人参、麦冬、白芍各一两,石膏五钱、竹茹三钱,名挽脱汤,欲脱未脱时亟服之,庶几可挽。

    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

    吴鞠通曰:目不明,精散而气脱也。经曰:精散视歧。又曰:气脱者目不明。热犹未已,仍烁其精而伤其气,不死得乎!

    汪按:此目不明,乃《难经》所谓脱阴者目盲也。阴竭而热犹不已,安得不死?

    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

    雄按:腹满者宜泄之,老人婴儿,不任大泄,既不任泄,热无出路,老弱阴液不充之体,涸可立待,故曰死。

    五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

    雄按:汗不出,热内逼,上乾清道以为呕,迫铄于营而下血,阴液两夺,是为死征。

    六曰:舌烂,热不已者,死。

    吴鞠通曰:阳邪深入,则一阴一阳之火结于血分,肾水不得上济,故舌本烂。热退犹可生,热仍不止,故曰死也。

    汪按:此舌烂乃由肾中虚阳,故断为死候,与肺胃热炽、大热、口舌糜腐者大异。

    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

    吴鞠通曰:咳而衄,邪闭肺络,上行清道,汗出邪泄可生,不然则化源绝矣。

    雄按:汗出不至足者,肺气不能下及,亦是化源欲绝之征也。

    八曰:髓热者,死。

    九曰: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齿噤 也。

    吴鞠通曰:髓热者,邪入至深,至于肾部也。热而痉,邪入至深,至于肝部也。

    ○此节历叙热病之死征,以禁人之刺,为刺则必死也。然刺固不可,亦有可药而愈者,盖刺法能泄能通,开热邪之闭结最速。至于益阴以存津。杨云:二语乃治温要领。实刺法之所短,而汤药之所长也。

    汪按:统观死候九条,大抵由于阴竭者为多,吴氏语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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