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经》曰∶诊妇人生产之后,寸口脉洪疾不调者死,沉微附骨不绝者生。妇人新产乳子,脉沉小滑者生,实大坚弦急者死。
丹溪曰∶产前脉细小,产后脉洪大者,多死。又曰∶产前脉当洪数。既产而脉洪数如故者,多主死。
卷十五 胎产脉证第七十七 胎产杂述十八类别:子部
作者:清·潘楫 书名:医灯续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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