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小儿脉证第七十八 小儿杂述二十九
类别:子部 作者:清·潘楫 书名:
医灯续焰
齿者,骨之余。其本在肾,而经则属胃与大肠。病在本者,多属虚。在经者,多实火。宜细察形脉兼证治之。(宜清胃汤、雄黄丸、千金白盐方、灵苑生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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