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论药品序次

类别:子部 作者:清·杨时泰 书名:本草述钩元

    本草述目录。与纲目先后。多有互异。按先生此书。发前人所未发。即药品去留体裁位置。俱自成一家。并不依傍前刻。兹臆测先后互异处。似俱有微意存焉。附识数则于左。

    土部蚯蚓泥。纲目在粪坑底泥前。今次于后。盖与乌爹泥俱名泥。实非泥也。至纲目伏龙肝后。墨次之。今伏龙肝百草霜釜脐墨相次。以俱灶中物也。墨则成于人工。且胶烟杂和。

    故又次之。

    金部亦铜屑。纲目列自然铜之先。今更置之。先自然也。又黄丹粉锡同出于铅。黄丹以醋点成。粉锡以醋养火。今人以作粉。不尽者炒成丹。纲目先粉锡。似谓丹出于粉也。先生先黄丹。盖取醋点者为佳。

    石部丹砂为上药。故冠诸石之首。水银从丹砂出。故次之。汞粉粉霜灵砂又从砂汞出。

    故又次之。自雄黄至石英。皆石与石类。纲目以石英为玉类。列于石前。不如丹砂之当也。

    至 山草部贯众仙茅白头翁白芨。纲目俱列芩连前。今概置于后。胡黄连纲目列黄连后。今列仙茅前。其间进退。尚多不同纲目。

    芳草部纲目蛇床子在芎 后。荜茇在益智后。兰草泽兰在藿香后。今蛇床子兰草泽兰。

    俱列水苏之后。以沮洳下湿所产。同类相附。抑其芳烈不同于藿薷薄芥诸苏也。至白豆蔻草豆蔻肉豆蔻。名同实异。连类比附。昭其辨也。纲目异是。

    隰草部 非上品药。纲目列于第二。今抑之。使与马蔺 蓄为伍。菊居首。艾蒿次之。

    至纲目有蠡实。苏恭云。即马蔺子。苏颂云。蠡草花实皆入药。先生则曰蠡草主治不概见。

    而花则仅见于淋证及疝耳。又曰。本草以治疝归实。乃方书治疝。尽主于花。故改蠡实为马蔺花。又蕺百合蒲公英纲目在菜部。先生移入隰草部。按蕺说文训菹菜。纲目遂列菜部。但左传云。 蘩 藻之菜。今何尝不入水草部。乃疑于蕺耶。百合生山隰间。虽可采食。实隰草也。盖本草可为菜食者多。但非韭芥之类。必待人种者。俱当还其山隰之本然。蒲公英亦其例矣。

    毒草部纲目野狼牙在商陆后。泽漆在大戟后。续随子在甘遂后。常山在蓖麻后。白附子在草乌后。半夏在天南星后。今大率与纲目异。

    蔓草部纲目有白蔹。今附白芨后。至五龙草纲目不载。亦自昔本草所无。先生以其治痈毒神验。故补入。

    石草部末列马勃卷柏。盖卷柏生于石。即石草也。马勃发于湿地。亦地锦之类也。纲目别列苔草部。夫苔亦草中之一。岂能别异于草。自为一部乎。故削之。

    谷部纲目先粟。次粱。次秫。先生特更易之。粟为主。粱秫皆附见。以粱即粟之粗。而秫即粟之粘者。甚合于粟为黍稷粱秫总称之义。至豆为五谷之一。纲目列于薏仁罂粟后。诚为失伦。先生特列于粟与粱粳之前。盖以古称菽粟。菽在粟先。而高粱小米五谷之别种。不可与豆衡也。至舂杵头糠。纲目在谷部末烧酒后。今改列诸曲之次。麦芽饴糖及醋酒烧酒之前。盖诸果之味部。纲目列胡椒于吴茱萸食茱萸之前。二茱萸皆椒类而产中土。今列蜀椒之次。

    胡椒来自舶上。番产也。故又次之。

    香木部檀香降真香以上。皆木之生而香者。乌药最下。故殿之。乳香没药之下。皆木之液而香者。梧桐泪枫香脂最下。故殿之。纲目以枫香脂先于没药。失其等矣。

    乔木部自黄柏以至巴豆。皆取木之或本或叶或子入药。至漆则取其汁矣。故列于末。纲目乃居漆于海桐楝槐之前。寓木部纲目雷丸在桑寄生前。桑寄生寄于桑。雷丸寄于竹。等寄也。乔苞则有辨矣。故先生更之。

    介部龟为四灵之一。故首之。纲目次玳瑁。玳瑁殊方所产也。今居介部之末。

    禽部纲目先水禽。今先家禽。且先德禽。而林禽水禽次焉。

    兽部纲目先豕。今先马。而牛羊豕狗依乎牲之序。其山林诸兽则次焉。

    天一生水。故水部居本草之首。本草所以养人也。人为贵。故人部居本草之终。铜山西崩。洛钟东应。古人于胞衣致意焉。今人血人骨人势人胆等纲目载之。奈何以所以仁人者害人乎。种种概从删削。用意微矣。

    方书充栋。独先生此书。自成一子。非所例亦非所伍。于药品或先后焉。别其序也。于主治或更置焉。由所专以及所兼也。于畏恶使或去取焉。存可信删不可信也。于禁忌修治则殿焉。尽人事以全先天之功用也。于引据诸子百家多阙焉。但取实用无事夸博也。于附方或前后互见焉。先本治又证所从治也。于所引书。或有翦裁。非复则类。笔削间有微意也。视纲目徒部署整齐饰观有余矣。

    x海昌后学陈 言扬氏谨识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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