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服药食忌例

类别:子部 作者:唐·苏敬等20余人编写 书名:新修本草

    有术,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荽、大蒜、青鱼 等物。

    有藜芦,勿食狸肉。

    有巴豆,勿食芦笋羹及野猪肉。

    有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有地黄,勿食芜荑。

    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及羊肉。

    有细辛,勿食生菜。

    有甘草,勿食菘菜,又勿食海藻。

    有牡丹,勿食生胡荽。

    有商陆,勿食犬肉。

    有常山,勿食生葱生菜。

    有空青、朱砂,勿食生血物。

    有茯苓,勿食醋物。

    有鳖甲,勿食苋菜。

    有天门冬,勿食鲤鱼。

    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杂生菜,又不可食诸滑物果实等,又不可多食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脍、腥臊等物。

    服药通忌见死尸及产妇淹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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