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素问》卷八第二十八《通评虚实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
霍乱,刺输傍五,足阳明及上傍三。
霍乱,刺主疗霍乱输傍,可五取之,及足阳明下脉与上有疗霍乱输傍,可三取之也。
平按:“输傍五”《素问》王注云:“取少阴俞傍志室穴。”新校正引杨注云:“刺主霍乱输傍,五取之。”
卷第三十 杂病 刺霍乱数类别:子部
作者:隋·杨上善编注 书名:黄帝内经太素
| |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