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同契》曰:“人所禀躯,体本一无,元精流布,因气托初。”
按:人之生也,固以父精母血凝媾成形,然其所以生者实天地元和之气也。使(若)无此气,虽有精血不能成物。可见元和真气是有形之根柢,生身之处也。人未生时受此元气,便能从无生有而长育此身,然则今日即此元气而烹炼之,岂不能长生久视,脱胎神化耶。
卷中 阐发元气为生身处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真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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