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胎前证下 妊娠子喑以降心火清肺金为治
类别:子部 作者:清·萧埙 书名:
女科经纶
张子和曰∶妇人重身,九月而喑者,是脬之络脉不相接也。经曰无治,虽有此论,可煎玉烛散二两,放冷,入蜜少许,时呷之,则心火下降,而肺金自清,故能作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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