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自明夷以下,地自否以下,交数也。天地之交,十之三。
乾为一。
乾之五爻分而为大有,以当三百六十之数也。
乾之四爻分而为小畜,以当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
乾之三爻分而为履,以当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之数也。
乾之二爻分而为同人,以当一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之数也。
乾之初爻分而为 ,以当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 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数也。
是谓分数也。分大为小,皆自上而下,故以阳数当之也。
一生二为 ,当十二之数也。
二生四为大壮,当四千三百二十之数也。
四生八为泰,当五■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之数也。
八生十六为临,当九百四十兆三千六百九十九万六千九百一十五■二千万之数也。
十六生三十二为复,当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万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万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万■之数也。
三十二生六十四为坤,当无极数也,是谓长数也。长小为大,皆自下而上,故以坤数当之。
天统乎体,故八变而终於十六。
地分乎用,故六变而终於十二。
天起於一,而终於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
地起於十二,而终於二百四垓六千九百八十万七千三百八十一京五千四百九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万■也。
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
日有四位,月有四位,星有四位,辰有四位。
四四十有六位,尽此一变,而日月之数穷矣。
天有四变,地有四变,有长也,有消也,十有六变而天地之数穷矣。
日起於一,月起於二,星起於三,辰起於四。
衍而伸之,阳数常六,阴数常二,十有二变而大小之运穷矣。
三百六十,变为十二万九千六百。
十二万九千六百,变为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
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变为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
以三百六十为时,以十二万九千六百为日,以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为月,以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为年,则大小运之例立矣。
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分为十二,前六限为长,後六限为消,以当一年十二月之数,而进三百六十日矣。
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分为三十,以当一月三十日之数,随大运之消长,而进退六十日矣。
十二万九千六百分而为十二,以当一日十二时之数,而进退六日矣。
三百六十以当一时之数,随小运之进退,以当昼夜之时也。
十六变之数,去其交数,取其用数,得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分为十二,前六限为长,後六限为消,每限得十三■九千九百六十八万之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
每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年,开一分,进六十日也。
六限开六分,进三百六十日也,其退亦若是矣。
十二万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数也。取其七者,用数也。
用数三而成於六,加馀分故有七也。
七之得九万七百二十年,得四万五千三百六十年,以进六日也。
日有昼夜,月有,以成十二日也。
每三千六百年进一日,凡四万三千二百年,进十有二日也。
馀二千一百六十年,以进馀分之六,和交数之二千一百六十年,共进十有二分,以为闰也。
故小运之变,凡六十日,而成三百六十有六日也。
阳数於三百六十上盈,阴数於三百六十上缩。
日以迟为进,月以疾为退。
日月一会而加半日减半日,是以为闰馀也。
日一大运而进六日,月一大运而退六日,是以为闰差也。
一岁之闰,六阴六阳。
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闰。
五年六十日,故五岁再闰。
日月之相食,数之交也。日望月则月食,月掩日则日食。
洛下闳改颛帝历为太初历,子云准太初而作太玄,凡八十一卦,九分共二卦,凡一五隔一四,细分之,则四分半当一卦气。
起於中心,故首中卦。太玄九日当两卦,馀一卦当四日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