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门不起,肾气不足十二前死。末言气绝,先天不足二十前死。桃花之面,二十七前死。蜂腰雉眼,三十六前死。面目浮光,三十八前死。项小头大,二十四前死。眉短而断,四十五前死。鱼目无神,三十前死。骨少肉多,四十前死。面如绷鼓,三十前死。魂不守舍,三十二前死。少年发肥,四十二前死。气紧如东,三十六死。背脊坑陷,三十六前死。额发连眉,四十前死。筋不束骨,四十前死。法令无纹,三十二前死。山根断陷,四十三前死。
公笃曰。古法之合者。今皆列入。间以所验并附马。
上篇卷一 男格十八夭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陈公笃 书名:公笃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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