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卷六 目光有四露

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陈公笃 书名:公笃相法

    一.露光:露光者。眼光浮露无根也。此为禀受之先天不足。纵欲之后天亏损。主不寿而夭亡。赢溺之五捞。七伤之病疾。久视似脱又似变。乱世主贵而聪敏。淫而不寿也。

    二.露威:露威者。有光芒而充足。华表威严。视之令人不寒而起敬畏之心。其目光寒灼澄清。号曰真光。主大贵大智大寿。此为先天充足。而操国家安危之权柄。流芳百代也。

    三.露神:露神者。目神锐而流动。常带愤怒之容。目光视人而定。谈笑似恶。乱世主贵名而有正权。露光者光。残忍贪功。骄勇好杀。盛世主贵名而惊险。株累而疾病。又刑妻妾。及克子女也。

    四.露煞:露煞者。目光尖锐四射。动静均带愤怒之色。加以血丝赤缕纵横。缠乌珠又贯瞳人。望之令人厌恶。谈笑令人悚惧。主富贵而有夙怨。有骄淫而招凶祸。刑伤人丁。乱世倍发于盛世也。

    公笃曰。余考盛世之四露。多有缺点。或为挫折之失败。或为惊灾之凶亡。或为刑克之孤苦。或为恶疾之夭寿。而乱世则不然。专以四露为贵格。临险为暴发。故目露者。反多富贵。其完善与否。又在露后能否收藏耳。虽主阴险奇巧。智勇双全。多危险之事实。多逼迫之环境。每因危险而成功。因逼迫而进取。盖常人则不露。一露则非寻常人矣。盛世露者不吉。乱世露者反贵。天道使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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