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卷九 变通秘法

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陈公笃 书名:公笃相法

    公笃曰。相法纲要。在加减乘除一语为根据耳。故有余不足。而加减其分数。以定其富贵贫贱。寿夭劳逸也。其中分类。有四大纲领。即形局。精神。声音。气色。其用最大。至于纹痕骨痣筋络。为相法之小补耳。不足为定论也。至于手掌足掌。不过为部位之一辅助品耳。兹将其大纲分注如下。

    一.形质为第一重要。如形质有余。而精神不足。则主富贵功名。才智事业。皆可发达。但不寿而夭亡也。或主多恶痛纠纒而不寿。亦主中道障碍。而发不足也。

    二.形质有余。气色不足。则主其人有才智。有能为。然时势不助。而多中止之障碍。事实不成。而多反复之挫折。虽有富贵基础。终为虚浮飘摇。为受制之例也。

    三.形质有余。声音不足。每多困迍。名利虚浮不实。而不收全效。或为劳倍功半。刑克人丁。以致无形影响。轻弃灰心。劳碌损失也。作半遂论。

    四.精神为重要之二。如精神有余。形质不足。主富贵而有寿。其发达也离奇。其遇合也怪异。亦有爱思劳心。嫌疑嫉忌。而有繁烦之驳杂也。

    五.精神有余。气色不足。其人多才智而成败不一。劳碌往返。风尘奔驰。然有事业小成。衣禄丰足。不过有寿。而有子女也。亦有时事之阻。人事之累。以困乏其身也。

    六.精神有余。声音不足。此主事业之成半而阻半。中有遗累烦扰。邪行淫荡。以致恶痛纠握。不正之牵制。无形消耗。招谗之影响。亦有小富贵。而有缺点也。

    七.气色为第三重要。如气色有余。形质不足。方可暂时发达。而收实效。故多小富小贵。而成功居多数。惟不持久。专以气色而发达也。即破船遇顺风。而可航海之义也。

    八.气色有余。精神不足。亦主发达。而事业之成功。不过于恶疾多。而寿数弱耳。亦有良好时机。与最好遇合也。是为中下之贵。而非特别事业也。或夭折于贵权之时也。

    九.气色有余。声音不足。亦主丰足衣禄。而贪淫好色。邪淫秽行。故所发达有限。依人而获名利。借力而作事业。结果有限。寿数寻常。中道而生障碍。以牵制其进取也。或人口死亡。而灰心消极也。

    十.声音为重要之第四。声音有余。形质不足。方可小发达。多出偏权副名。而为辅佐人材。丰足衣食。而为小作用也。及结合能力。同舟共济。多出牵强之事业。而为用也。

    十一.声音有余。精神不足。此主多成多败。及有偏性之嗜好。智小谋大。力轻任重。偏爱而贪。妄举而乱。亦有亲戚之株累。知交之妨害。然亦有乘时而暂发也。

    十二.声音有余。气色不足。亦有小富贵。而多恶病。亦有劳碌奔驰。而多困苦。一生自负不凡。偏不遇时机。志向不群。偏不得知己。临难有转机。已成而忽败。似是而非之例也。

    十三.形质与精神有余。声音与气色不足。此主富贵而有作用。明敏而有才智。多劳而有寿征。惟平生不大发展。而无惊人事业。多劳而往返。不收全功。或发达而不足也。

    十四.形质与气色有余。声音与精神不足。此主事业成功。名利并吉。时机与遇合均好。惟多疾厄。与不寿耳。亦主人丁不旺。而有刑克。或由族戚牵制。而有遗累。防内患也。或为发达。而不善其后也。

    十五.形质与声音有余。气色与精神不足。此主人丁旺而吉。名利成而阻。多成多败。往返不一。困迍多劳。事业多虚。劳倍而功半也。衣禄亦丰足。不过外患之顾虑深耳。

    十六.精神与气色有余。形质与声音不足。此主有寿征而可发达。惟不持久。而不完善。其名与利均吉。惟人丁与疾厄稍弱耳。至于发展。多出异途歧路之乘时为用也。

    十七.精神与声音有余。形质与气色不足。此主有寿而无疾厄。有人丁而无事业。惟障碍多。而名利虚浮。成功有限也。一为弟兄之辅助。一为子女之发达。以济本身之用也。

    十八.气色与声音有余。形质与精神不足。此主暂时名利。而有乘时之发达。然不久必败。又主疾厄与刑人丁。故为夭寿。而中道死亡。及不善后也。以及挪杂之错误。颠倒之行为也

    公笃曰。相法有变论。万无有四者皆好而无缺。万无有四者皆不好而全害。故分有余与不足耳。大体形质为一生之名利。富贵荣枯也。精神为才智事业。富贵寿夭也。气色为临时之转机。吉凶祸福也。声音为完善不完善。关乎人丁子女也。其合并而论。则可分其大体也。此为绝妙心法。学者不可轻忽。而入异端之途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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