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气穴论第五十八篇

类别:子部 作者:清·高士宗 书名:黄帝素问直解

    分肉二穴。

    脐上水分穴,两旁滑肉门为分肉。

    踝上横二穴。

    踝上横纹之解溪穴。

    阴阳跷四穴。

    阴跷起于足内踝之照海,左右二穴。阳跷起于足外踝之申脉,左右二穴,凡四穴。

    水俞在诸分,热俞在气穴,寒热俞在两骸,厌中二穴。

    水气不行,则皮肤胀满,故水俞在诸分。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热气有余,则经脉消烁,故热俞在气穴。气穴,阳气循行之穴孔也。寒热,阴阳皆病也。左右,乃阴阳之道路。故寒热俞在两骸。两骸,形身左右也。环跳二穴,当身左右。厌中,即上文髀厌分中,环跳穴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大禁二十五,乃五脏之井荣俞经合。五五二十五俞之禁也。在天府下五寸,乃天府之下,相去五寸,左右五里穴也。本俞论云∶尺动脉在五里,五俞之禁者是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针之所由行也。

    承上文而总结之,凡三百六十五穴,以应一岁之数,为针之所由行,皆气穴之所在也。自天突至天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一岁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则三百六十六数,相吻合也。按头上五行行五,及天突关元厌中巨虚上下廉,穴有重复,而一岁之数,毫无错也。此一节言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岁数,皆针之所由行也。

    帝曰∶余已知气穴之处,游针之居,愿闻孙络溪谷,亦有应乎?

    孙络溪谷亦应一岁之数,故承上文而复问之。

    岐伯曰∶孙络三百六十五穴会,亦以应一岁,以溢奇邪,以通荣卫。荣卫稽留,卫散营

    溢,气竭血着,外为发热,内为少气。疾泻无怠,以通荣卫,见而泻之,无问所会。

    经脉之外,是为络脉。络脉之外,是为孙络。孙络三百六十五穴会,言周身孙络与三百六十五穴相会合也。孙络与穴会合,故亦以应一岁之岁。奇邪者,《缪刺》论云∶邪入舍于孙络,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奇邪,犹奇病也。奇邪在络,故孙络以溢奇邪。溢,泛溢,犹外出也。孙络之所以溢奇邪者,以孙络合大络而通荣卫也。如孙络不通荣卫,则荣卫稽留,稽留则卫散荣溢。卫散则气外竭,荣溢则血内着,血着则外为发热,气竭则内为少气。如是之证,当疾泻无怠,以通荣卫。疾泻者,见其稽留而即泻之,无问孙络与气穴之所会也。

    帝曰∶善。愿闻溪谷之会也。

    孙络会气穴而通荣卫,帝故善之。溪谷亦会三百六十五穴,故又问之。

    岐伯曰∶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邪溢气

    壅,脉热肉败,荣卫不行,必将为脓,肉消骨髓,外破大,留于节凑,必将为败,积寒留舍,荣卫不

    居,卷肉缩筋,肋肘不得伸。内为骨痹,外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于溪谷也。溪谷三百六十五

    会穴,亦应一岁,其小痹淫溢,循脉往来,微针所及,与法相同。

    会,合也。肉之大合处即为谷,肉之小合处即为溪,会之所在,即分之所在。分之所在,即会之所在。故肉分之间即为溪谷之会。溪谷之会,内外相通。内通经脉,以行荣卫,外通皮毛,以会大气。大气、宗气也,积于胸中,以司呼吸,而合于皮毛者也。如溪谷不通于内外,则邪泛溢,而气壅滞,血脉热而肌肉败。夫邪溢气壅,则荣卫不行,必将为脓,脉热肉败,则内消骨髓,外破大,留于节凑,必将为败。为脓为败,皆积寒留舍于溪谷,致荣卫血气不居于溪谷之间,而卷肉缩筋。夫卷肉缩筋则肋肘不得舒伸,从筋至骨,则内为骨痹;从肉至皮,则外为不仁,邪盛正虚,命曰不足。此皆积寒留舍之所致,乃大寒留于溪谷也。周身三百六十五溪谷,与三百六十五气穴相会,亦以应一岁之数。故寒留溪谷,而内为骨痹,外为不仁。若其小痹淫溢,则循孙络之脉,往来于身。治之之法,但当微针所及,与见而泻之,无问所会之法相同,不若大寒之留于溪谷也。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发蒙解惑,藏之金匮,不敢复

    出。乃藏之金兰之室,署曰气穴所在。

    辟,作擗。藏,如字。三百六十五穴,与孙络溪谷相会。伯明其旨,诚为发蒙解惑,帝尊奉而珍宝之,藏之金兰之室,署曰气穴所在,而问答之言,即为气穴论也。

    岐伯曰∶孙络之脉别径者,其血盛而当泻者,亦三百六十五

    脉,并注于络,传注十四络脉,非独十二络脉也。

    四,旧本讹二;二,旧本讹四,今改。此言孙络之脉,与经脉相别,与大络相通。所谓奇邪之脉,则缪刺之,以补孙络未尽之义。缪刺论云∶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又云∶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夫孙络受邪,不得入于经,故曰∶孙络之脉别经者,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故曰∶其血盛而当泻者,亦三百六十五脉。流注于大络,而生奇病。故曰∶并注于络。络,大络也。灵枢经脉论,有手太阴少阴心主太阳阳明少阳之别,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别,并任脉之别,督脉之别,为十四大络。故曰∶传注十四络脉,非独手足三阳三阴之十二络脉也。又脾之大络,为十四络脉之主,经脉论云∶皆取脾之大络脉也。此虽不及脾络,而脾络已在其中。

    内解泻于中者,十脉。

    解,音蟹。解,散也。泻,行也。十四络脉,外合孙络,则有三百六十五会,内合五脏,则有左右五俞之十脉,故曰∶内解泻于中者十脉。所以承十四络脉,而申明内通五脏之俞脉,以补上文孙络之未尽者又如此,此一节言孙络溪谷,亦三百六十五会,以应一岁之数,通荣卫而会大气,合大络而行脏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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