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前法。服不解。更服。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
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
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过经不解而谵语。其为热证明矣。以汤药下之。则热除垢净。以丸药下之。则热留肠胃而下利不止。与调胃承气以荡涤余热。
伤寒十三日再传经尽。谓之过经。谵语者。阳明胃热也。当以诸承气汤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盒饭硬。反下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也。下利脉微而厥者。虚寒也。
今脉调和。则非虚寒。由肠虚胃热。胁热而利也。与调胃承气汤。以下胃热。
王宇泰云。经文内实之实。当作热。注偏渗。偏、当作漏。
又云。此有五反一对。热与厥反。丸与汤反。便硬与下利反。脉微与脉和反。药下与自利反。小便与大便硬为一对。读者宜细详之。
王三阳云。前条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用四逆者。
观身有疼痛。则知邪全在表。大不当下。下之。则里虚之甚。略无分毫邪气在里。故元气受损。清谷不止。急当用温药救里。况医下之。不云丸药。则必是承气汤。里之受病多矣。可不急救乎。且外疼痛。亦须用桂枝可知。此证寒未变热。或寒中阴经之证。全未热也。此条本柴胡证邪在半表半里。一半不当下。一半当下。况以丸药下之。表热不能彻去。故邪热乘虚传里。为胁热利。且外证谵语。内有实邪可知。脉又调和。元气颇在。故用承气汤后下之也。此二条。正宜参看用药。不可误也。
过经谵语。阳明胃热也。成注的甚。前条胸胁满而呕。日晡潮热下利。乃大柴胡症。过经谵语。乃阳明症。不可不辨。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方。
太阳、膀胱经也。太阳经邪热不解。随经入腑。为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者。为未至于狂。但不宁尔。经曰。其人如狂者。以热在下焦。太阳多热。热在膀胱。必与血相搏。若血不为蓄。为热迫之。则血自下。血下。则热随血出而愈。若血不下者。则血为热搏。蓄积于下。而少腹急结。乃可攻之。与桃核承气汤。下热散血。内经曰。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后调其内。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