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枝(一两)甘草(二两)牡蛎(二两熬)龙骨(二两)上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辛甘发散。桂枝甘草之辛甘。以发散经中之火邪。涩可去脱。龙骨牡蛎之涩。以收敛浮越之正气。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寒则伤荣。荣气微者。加烧针。则血留不行。惊者。温针损荣血而动心气。金匮要略曰。血气少者。属于心。
王宇泰云。心属火。火先入心。心主血而藏神。血如水也。神如鱼也。两阳相熏灼。
水热汤沸。则鱼惊跃不能安矣。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恶寒发热。为太阳表病。自汗出。不恶寒发热者。阳明证本太阳表病。医反吐之。
伤动胃气。表邪乘虚。传于阳明也。以关脉细数。知医吐之所致。病一二日。为表邪尚寒而未成热。吐之则表寒传于胃中。胃中虚寒。故腹中饥而口不能食。病三四日。则表邪已传成热。吐之则表热乘虚入胃。胃中虚热。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也。朝食暮吐者。食晨入于胃。胃虚不能克化。即知至暮胃气行里。与邪气相搏。则胃气反逆。
而以胃气尚在。故止云小逆。
张兼善云。此病虽逆。当自愈。吐中便有发散之义也。但当节饮食。静养调摄。则余邪自去。若更妄治之。则变证起矣。
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太阳表病。医反吐之。伤于胃气。邪热乘虚入胃。胃为邪热内烦。故不恶寒。不欲近衣也。
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阳受气于胸中。发汗外虚阳气。是令阳气微。膈气虚也。数为热。本热则合消谷。
客热则不能消谷。因发汗外损阳气。致胃中虚冷。故吐也。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心下温温欲吐。郁郁微烦。胸中痛。当责邪热客于胸中。大便反溏。腹微满。则邪热已下于胃也。日数虽多。若不经吐下。止是传邪。亦未可下。当与柴胡汤。以除上中二焦之邪。若曾吐下。伤损胃气。胃虚则邪乘虚。入胃为实。非柴胡汤所能去。调胃承气汤下胃热。以呕。知胃气先曾伤动也。
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太阳、经也。膀胱、腑也。此太阳随经入腑者也。六七日邪气传里之时。脉微而沉。
邪气在里之脉也。表证仍在者。则邪气犹浅。当结于胸中。若不结于胸中。其人发狂者。
热结在膀胱也。经曰。热结膀胱。其人如狂。此发狂。则热又深也。少腹硬满。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者。血证谛也。与抵当汤以下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