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五脏六腑。荣卫关窍。宜平生气血顺度。循环无终。是为不病之本。若有缺绝。则祸必来矣。要在临病之时。存神内想。息气内观。心不妄视。着意精察。方能通神明。探幽微。断死决生。千无一误。死之证兆。具之于后。
黑色。起于耳目鼻上。渐入于口者死。
赤色。见于耳目额者。五日死。
黑白色入口鼻目中者五日死。
黑。或如马肝色。望之如青。近则如黑者死。
张口如鱼。出气不反者死。
循摸衣缝者死。
妄语错乱。及不能语者死热病即不死。
尸臭不可近者死。
面目直视者死。
肩息者。一日死。
面青。人中反者三日死。
面无光。牙齿黑者死。
面青目黑者死。
面白目黑者十日死。
面赤眼黄。实时死。
面黑目白者。八日死。
面青目黄者。五日死。
眉系倾者。七日死。
齿忽黑色者。三十日死。
发直者。十五日死。
遗尿不觉者。五六日死。
唇口乍干黑者死。
爪中青黑色死。
头目久痛。卒视不明者死。
舌卷卵缩者死。
面黑直视者死。
面青目白者死。
面黄目白者死。
面目俱白者死。
面目青黑者死。
面青唇黑者死。
发如麻。喜怒不调者死。
发肩如冲起者死。
面色黑。胁满不能反侧者死。
面色苍黑。卒肿者死。
掌肿无纹。脐肿出。囊茎俱肿者死。
手足爪甲。肉。黑色者死。
汗出不流者死。
唇反。人中满者死。
阴阳俱绝。目匡陷者死。
五脏内外绝。神气不守。其声嘶者死。
阳绝阴结。精神恍惚。撮空裂衣者死。
阴阳俱闭。失音者死。
荣卫耗散。面目浮肿者死。
心绝于肾。肩息。回眄。目直者。一日死。
肺绝。则气去不反。口如鱼口者。三日死。
骨绝。腰脊痛。肾中重。不可反侧。足膝后平者。五日死。
肾绝大便赤涩。下血。耳干。脚浮。舌肿者。六日死。又曰。足肿者九日死。
脾绝。口冷。足肿胀泄不觉者。十二日死。
筋绝。魂惊。虚恐。手足爪甲青。呼骂不休者。八九日死。
肝绝。汗出如水。恐惧不安。伏卧。目直面青者。八日死。又曰。实时死。
胃绝齿落面黄者。七日死。又曰。十日死。
凡此察听之。更须详酌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