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二 官政治绩(二) 文潞公(一)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文潞公谓予 【『诏予』二字东斋作『尝』。】 言,初及第,授大理评事,知绛州翼城县,未赴任。有客李本者,三见访而后得见之,且言某有壻为县中巡检,幸公庇之。又言曰:『某非独 【东斋有『敢』字。】 奉干,亦有以奉助。某尝知其邑户口众,人猾难治。』因出一策,文字皆景迹人姓名,其首姓张。比潞公至,姓张人事已败,县未能结正,簿尉皆云:『某等在此各岁余,岂无过失为此人所持?幸君之来,必辨之矣。』于是公尽得其奸状,上于州,决配之。邑人皆悚畏。 【以上今见东斋记事补遗。下文自『王章惠公随举进士时』至末,另为一条,在卷三。无『其次即石务均也初』八字。】 其次即石务均也。初,王章惠公随举进士时,甚贫,游于翼城,逋人饭镪,执而入县。务均之父为县吏,为偿钱,又饭之,馆之于其家,而母尤所加礼。一日,务均醉,令王起舞,不中节,殴之,王遂去。明年登第,久之,为河东转运使,务均恐惧逃窜,然王岂有意害之乎?小人自隐如此也。至是事败,潞公捕之急,往投王,王已为御史中丞矣。未几,封一铤银至县,葬务均之母,事少解。 【明抄本作『懈』。】 寻而王为参知政事,奏务均教练使,而务均亦改行自修。终公之任,邑中无敢肆横者,以此见潞公之才,新及第已能嫉恶而屏除之矣。又见王公长厚,而不忘一饭之恩也。 【东斋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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