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五 官职仪制(一) 大理寺官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大理寺判官或 【『或』原作『各』,据明抄本、活字本改。】 一员两员不定。少卿一员,以它官权。详断官十二员,法直官一员以流内人任之,年满得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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