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七 官职仪制(三) 对扬判铨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吏部流内铨,每除官,皆去 【『去』,春明退朝录作『云』。】 权判,正衙谢,复正衙前殿引选人谢辞,由唐以来,谓之对扬。判铨与选人同入,起居毕,判铨于殿前近北,西向立。选人谢辞讫,出,判铨官亦谢而出。近止令选人门谢辞,判铨不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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