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七 官职仪制(三) 加食邑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
宋朝事实类苑
每大礼,两府加恩,功臣、阶勋、食邑、实封内得三种,学士至待制、大两府,得阶勋而下二种。大卿监至少卿监一种,得加食邑。郎中而下,京朝官一种,阶勋而已。凡加食邑,宰相千户,实封四百户。余降麻官食邑七百户,实封三百户。直学士以上,食邑五百户,实封二百户。舍人、待制、散尚书至少卿监以上,食邑三百户,实封二百户。凡食邑三百户,封县开国男。五百户,封子。七百户,封伯。千户,封郡侯。二千户,封公。千五百户以上,始加食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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